招标公告 新疆 2.87千万元
2025-07-2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客服坐席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8-16-04A-2025-D-F-C(略)),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2.1.1本项目采购内容

(1)工单处理:客户咨询、办理、投申诉等问题的处理及客户的满意度、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

(2)话务承接:新疆联通民语呼叫中心的来话受理、来话营销、专家坐席服务,各类服务类回访等业务。回流的30%汉语话务承接。基于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客户回访、维系产品和增值(移动/固网)业务推荐等维系营销业务外包;负责承接集团单位需求,开展BPO业务外包运营及支撑工作。

(3)业务支撑:本省人员业务培训、热线协同、全语音运营、重点指标改善等热线运营服务;新疆联通互联网等多媒体渠道的客户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微博、微信、在线客服等业务的日常运营保障以及新疆联通(略)宽带服务、(略)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等业务外包。

(4)其他甲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的话务维系及运营保障、人员招聘、服务组织等。业务范围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可随时调整。

2.1.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和田;

2.2采购预算:(略).00元(不含税);

2.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2.4协议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如因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第24个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已到有效期,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协议执行期延长3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

2.5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折扣N≤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被否决。

2.6项目类型:服务。

2.7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3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信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国内呼叫中心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4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至少包含1名项目经理、2名运营支撑人员,上述3人均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

备注:须提供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海外院校可不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略))认可的名单内,提供查询截图、③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④上述服务团队人员中标后必须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3.5承诺要求: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服务保障能力,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客服中心或电信运营行业内不良记录;②不能是虚拟运营商,不能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其他基础运营商有业务合作;③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以上承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7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3.9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10其他要求:

3.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20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下载。

4.2.1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到相应项目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购买。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开标并将报价公布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各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查询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异议的提出,超时将默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3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邮编:(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新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编:(略)

联系人:刘迪、俞文秀、伍文海、王杰、张团团、刘永昌、张心如、陈振、姚锐锐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gczxld@16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迪

异议受理电话:(略)

异议受理邮箱:gczxld@163.com

8.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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