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天津 6.08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伙食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7: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预算金额 ¥60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媛、李洁
项目联系电话 (略)/8001
采购单位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麻疙瘩路与津榆公路交叉口东南方向430米左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尹老师,(略)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媛、李洁 (略)/8008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伙食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5-B-462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伙食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60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伙食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一包:副食类;第二包:主食及调料类。

合同履行期限: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若本项目至服务期满预算金额未全部使用,则合同按约定时效自动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一包:(1)特勤支队机关、云汉道特勤站、轻纺城特勤站、重型机械保障大队,合同履行期为 12个月。(2)搜救犬站,合同履行期为 10个月。(3)大港大队机关、西环路消防救援站、万象路救援站、太平救援站、古林救援站,合同履行期为 2个月。第二包:(1)特勤支队机关、云汉道特勤站、轻纺城特勤站、重型机械保障大队,合同履行期为 12个月。(2)搜救犬站,合同履行期为 10个月。(3)大港大队机关、西环路消防救援站、万象路救援站、太平救援站、古林救援站,合同履行期为 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第一包: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况需包含猪肉、牛羊肉、果蔬类禽肉及其它产品等),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第二包: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况需包含其它产品等),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③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④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⑤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麻疙瘩路与津榆公路交叉口东南方向430米左右        

联系方式:尹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联系方式:宋媛、李洁 (略)/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媛、李洁

电 话:  (略)/8001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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