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 3.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采字〔2007〕8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省科技馆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对“浙江省科技馆新质生产力科普展厅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科技馆新质生产力科普展厅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略)元人民币。


三、项目内容

(一)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监理范围和内容包括:主要包括监督现场施工;监管现场的安全、质量及相关电气设备检验工作;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服务等。

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

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3.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展品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4.在巡视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及展品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8.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二)监理期限:60天,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布展施工并通过最终竣工验收止。


四、资格条件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建筑装修相关监理经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或合法营销资格。


五、报价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关于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的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登记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关于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相关工作成果等资料)。

3.方案:应含有供应商单位情况介绍、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获奖情况、合同履行能力、项目实施合理化建议、项目负责人资历以及价格等内容。

(三)报价材料的提交时间

报价材料应当于2025年10月28日17:30前提交。

(四)报价材料的提交地点

报价材料应当面提交或邮寄到浙江省科技馆(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2号浙江省科技馆)。


六、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有疑义者,由浙江省科技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略)


浙江省科技馆

2025年10月2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浙江省科技馆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