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食堂除四害服务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为我院九个食堂提供除四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名称和采购人
(一)编号:SCTZY-B-(略)
(二)项目名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食堂除四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二、项目概况
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所管辖的九个食堂每月四次提供除四害服务
序号 | 食堂名称 | 服务次数/月 |
1 | 太平寺运动员食堂 | 每月4次 |
2 | 太平寺四食堂 | 每月4次 |
3 | 太平寺三食堂 | 每月4次 |
4 | 猛追湾食堂 | 每月4次 |
5 | 犀浦食堂 | 每月4次 |
6 | 都江堰食堂 | 每月4次 |
7 | 华阳中学食堂 | 每月4次 |
8 | 太平寺二食堂 | 每月4次 |
9 | 眉山中学食堂 | 每月4次 |
总计:(略)元 大写: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 | ||
价格包含物料、人工、机械、税收、交通等一切费用。 |
三、服务要求
1.消杀范围:(太平寺四食堂、太平寺三食堂、太平寺运动食堂、犀浦食堂、猛追湾食堂、都江堰食堂、太平寺二食堂、华阳中学食堂、眉山中学食堂)区域。
2.消杀内容及频次:
(1) 消杀频次:每月四次。
3.消杀服务工作要求:
(1)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
(2)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投(施)药后,应向采购方指出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
(3)所使用的灭鼠毒饵、除虫药物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事先做好施药前提示,合理安排工作,不能影响学生及职工的生活、工作;
(5)工作期间确保对全院范围内食品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
(6)确保作业安全,若因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开展日常消杀维护,确保消杀效果;
(8)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施工单,并请采购单位有关人员签字验收,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9)派往采购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证书;
(10)增设防鼠设施和做好日常灭鼠除害的巩固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需要增设的防鼠设施向采购人提出建议;
(11)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宣传,杜绝投药过程中出现人、畜、禽误食误服等安全隐患;
4.消杀服务质量要求:
(1)灭鼠要求:
a.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防 20×20 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迹(鼠洞、鼠粪、鼠咬痕等)房间不超过2%;要求安装防鼠设施的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b.不同类型的外环境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蚊要求:
a.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b、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c.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要求:
a.重点区域位如餐饮操作间、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区域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制作直接入口食品区域不得有蝇;
b.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要求:
a.室内有蜚蠊成若虫的房间不得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b.有活蜚蠊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房间不超过4只;
c.有蜚蠊粪便、脱皮等蟑迹房间不超过5%。
5.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允许使用的药物,并遵守市爱卫办规定,以保证“四害”的效果和安全,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参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7.公司具有有害生物防治行业资质、作业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人员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或有害生物从业证书、提供5人或以上人员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8.成交供应商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从业人员意外险;(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9.提供三个以上学校灭鼠或者病媒生物防治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96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注:本次采购费用包含物料、人工、机械、税收、交通等一切费用。)
六、参选供应商应提交比选文件要求
(一)提供上述“三、相关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书面声明;
(四)报价单;
(五)安全施工承诺书;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要求参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参选供应商印章(公章)。(格式自拟)
七、评选方法
此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参选供应商必须将资格证明材料密封于所递交的文件袋内提交,不允许现场二次报价。比选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0月17日(9:00-17:00)
(二)报名地址: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办公楼1-13办公室。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00前;
(二)比选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当日组织比选。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
(四)递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行政楼113办公室。
十、其他
1.服务期限:1年。
2.出现异常情况时,供应商需要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若成交者虚假响应,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其他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4.如遇突发事件,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5.完成整个售后服务工作后,供应商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协助采购人存入档案;
6.应设定专用售后服务电话,针对本项目长期配备3名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理与采购人相关的售后事宜。
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的消杀费于次月15日前支付,付款前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十一、签订合同
中选单位应于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3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未中选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比选结果)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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