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寿镇西营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本级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4: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bcg-(略)/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348.(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冬冬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昌崔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喜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佳莲时代广场A座7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兴寿镇西营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31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5-XM001
项目名称:兴寿镇西营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兴寿镇西营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348.(略) | 1 | 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雨水管道敷设工程等全部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缴纳及税收的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外地进京建筑企业需持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21至2025-10-2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略)/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3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bcg-(略)/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五、开启
时间:2025-10-3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注意事项
供应商代表需到场参加磋商会议。参加磋商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供应商委派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昌崔路
联系方式:齐会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喜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佳莲时代广场A座710
联系方式:吴冬冬,(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冬
电 话: (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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