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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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略)(略)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新批投资[2025]333号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农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清河县 | ||||||||||||||||||||||||||||||||||||||||
招标代理机构: | 境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内容: | |||||||||||||||||||||||||||||||||||||||||
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5】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仁让里乡东千家庄村、西千家庄村 3)建设内容:二标段涵盖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河道清淤、渠系建筑物、管灌、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内容; 4)工 期:不超过30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1 00:00至2025-10-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向境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郑亚伟,联系电话:(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略)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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