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变电所智能代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略)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变电所智能代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项目概况
1、负责医院2个变电站的运维工作和变电室人员值班;
2、24小时双人持证值,提供值班表及人员资质备案;
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每年至少2次);
月度运行报告提交及年度设备健康评估;
值班地点:门诊楼负一层变电所6人,地上2层变电所6人;
值班人员共12人,免费提供一名经理兼技术人员;
★3、值班人员100%持有效高压或低压电工证。提供12个人员证书,其中高压电工8人及低压电工4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二、运维依据及内容: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DL/T664—2008》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976-2005》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技术要求 GB/T(略)— 199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生[2012]352 号)
三、服务标准
故障响应:≤15分钟电话接听,≤1小时到场;
重大故障修复:≤4小时(备用发电机供电期间);
设备完好率≥99.9%,设备定期试验清扫。
★四、结算方式:医院原值班人员参加值班,如医院有退休人员,运维单位自动补齐值班人员。医院变电站值班人员,按实际用人数结算人员费用,其它费用不变。人员工资单价:2800元/人月。
★五、其他要求
如发现供应商所投入人员有无证上岗、人员配备不足或擅自脱岗等现象,情节较轻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采购人发现后要求供应商立刻整改,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情节较重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变电所主要设备明细
设备位置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地上变电所 | 1 | 变压器 | 4 | 台 |
2 | 10KV高压电缆 | 2 | 条 |
3 | PGL低压开关柜 | 20 | 台 |
4 | 高压开关柜 | 6 | 台 |
地下变电所 | 1 | 干式变压器 | 7 | 台 |
2 | 直流屏 | 2 | 台 |
3 | 10KV高压电缆 | 1 | 条 |
4 | GCS低压开关柜 | 77 | 台 |
5 | KYN28A高压开关柜 | 19 | 台 |
柴油发电机 | 1 | 1000KVA柴油发电机 | 1 | 台 |
2 | 柴发低压开关柜 | 2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定期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至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第16.1中规定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预算金额:人民币493,988.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493,988.00元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zjxm(略)@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略)(略)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