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南
2025-10-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2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HKG-JY-(略)1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维修加固桥梁70.5米/4座,拆除重建桥梁247.16米/6座,改建或新建路线全长0.997公里(含桥长),填方(略)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29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3766平方米,全线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2.6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略))”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2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新建或改扩建类似项目的公路工程项目或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

注:提供业绩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略))”查询网页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要求:

3.4.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同时具备本单位注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3.4.2项目总工: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略))-信用服务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略))”-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2投标人信用等级应为最新发布年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的河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河南省级行政区域从业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施工企业,且在河南省无信用评价等级的省外投标企业,按照注册地省级信用等级确定信用等级。注册地无信用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如无严重失信行为,均按C级对待。不接受被各省或全国评定为D级的企业投标)。

3.5.3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且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5.4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文件所有要求网页查询路径如有更新,均以最新路径为准,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有要求提供网页截图的,如遇网站无法查询等特殊情况时,企业可出具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略)/)”,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略))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略):(略)/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F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电 话:(略)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舜英路兴瑞?汇金国际北16号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略)

???邮 箱:hkgqjtwjt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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