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武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拟新增1家常年税务顾问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供销集团涉税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提供税务咨询、税收筹划、汇算清缴辅导、合同审核、税务培训及新政策辅导等基础服务,专项服务单独签订服务合同,不包含在此项目预算内。
三、服务范围
供销集团及出资企业、供销社社有企业。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期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年(含增值税、超过预算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分所),通过年检且评级3A及以上;湖北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2024年度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级(TSC)4级及以上。
(三)近3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项国有企业的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投标书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完整反映招标文件中项目成果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实,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二)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数量及目录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具体为:
1.投标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人本项目服务工作方案、项目时间安排、项目综合报价、项目人员介绍、项目服务团队背景、项目后续服务;投标人从业经验、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省注协综合评价排名、信用等级、国有企业的服务业绩等情况、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年度收入;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为分所,总所的业务委托授权书及总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装在信封中,信封应注明“武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涉税服务项目”名称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2.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本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联系人。
3.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八、采购工作安排
(一)公告阶段
2025年10月20日至22日在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二)投标阶段
1.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30前
2.投标书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天津路28号
收件人:武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 吴主管
联系电话:(略)
(三)评标阶段
评标地址:武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现场评标时间另行通知)。供销集团采购工作(评审)小组按《集团税务咨询服务机构选聘评分表》审核响应文件及报价,评定结果经供销集团党委会审批同意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评审办法
供销集团成立评审小组对响应的税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评选,纪检监察部对本项目评选全程监督。评审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质情况、响应情况、项目服务方案、时间要求、同类业绩、项目报价等方面综合比较,评审打分提交评审表。
十、签订服务协议
评选结果按有关规定程序审定后,以发送成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成交的税务咨询机构,按程序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税务顾问服务协议。
武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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