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自助托运系统故障设备维修项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SZJC-SQ-JT-2025-02978 |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对深圳机场8台自助托运设备故障部件进行维修,包括供货及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节技术需求。 |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自助托运系统故障设备维修项目(二次) |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 公告信息: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对深圳机场8台自助托运设备故障部件进行维修,包括供货及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节技术需求。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货期(天): | 15 | ||
| 交货期说明: |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项目实施。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对深圳机场8台自助托运设备故障部件进行维修,包括供货及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节技术需求。 |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略).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竞价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 ||
| 联系人: | 刘工 | ||
| 联系电话: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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