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3.83百万元
2025-10-17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奎屯市分公司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WiFi覆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S(略)000896),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WIFI覆盖设备包括核心交换机、吸顶光AP、面板光AP、供电单元、网管、校园网关、日志溯源分析系统、中型OLT、光电复合缆、复合缆接头,以及光网络设备调试服务、网络设备调试服务等。

1.1.2采购预算:(略).07元(不含增值税);

1.1.3交付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送至下单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

1.1.4交付地点:奎屯市;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包,份额100%。

1.3 设置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略).07元,且各分项不含增值税投标单价≤各分项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项目类型:货物;

1.5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处于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禁入期内的;(说明:上述①-③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0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4)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产品(核心交换机、吸顶光AP、面板光AP、校园网关、中型OLT)须具备《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②投标人投标产品(吸顶光AP、面板光AP)须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项目进行转包及分包。

(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日志溯源分析系统、校园网关)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7)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1719时00分至202510221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下载。

4.2.1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到相应项目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购买。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1111030(北京时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开标并将报价公布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各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查询并进行确认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异议的提出,超时将默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略).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团结南街45号联通公司

邮编:(略)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杨斌、周峰、谢旭阳

联系人及电话:谢旭阳(略)

邮箱:xiexuyang_xm@cicdi.cn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谢旭阳((略)、xiexuyang_xm@cicdi.cn)

行政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新疆,奎屯市,奎屯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