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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库名称 | 项目建设规模 | 新增农用地面积 | 新增耕地面积 | 使用情况 | | 新增农用地 | 新增耕地 |
2022年度复垦项目库 | 83.3970 | 77.8813 | 77.8813 | 已使用 | | 23.0555 | 23.0555 |
| | | | 拟使用 |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17批实施方案 | 0.2282 | 0.2282 |
| | | | 未使用 | 结余 | 54.5976 | 54.5976 |
| | | | 小计 | | 77.8813 | 77.8813 |
序号 | 项目编号 | 所在乡镇 | 楼房(m2) | 平房(m2) | 附属建筑(m2) | 户数 |
1 | FG22MC056 | 戴窑镇 | 0 | 799 | 238 | 7 |
合计 | | | 0 | 799 | 238 | 7 |
项 目 | | | 数量(㎡) | 补偿标准 | 拆迁补偿费(万元) |
农户房屋拆迁补偿费 | 一、房屋拆迁补偿费 | | | | 78.20 |
| 1.房屋拆迁补偿费 | 楼房 | 0 | 1200元/平方米 | 0.00 |
| | 平房 | 799 | 800元/平方米 | 63.92 |
| | 附属建筑 | 238 | 600元/平方米 | 14.28 |
| 二、安置补助费 | | | | 29.03 |
| 1.搬迁补助费 | | 1037 | 按10元/平方米计算,按两次计算搬迁补助费 | 2.07 |
| 2.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 | | 1037 | 按10元/平方米·月支付,补助时间6个月,月费用不足600按600元计算 | 6.22 |
| 3.宅基地补贴费 | | 1037 | 200元/平方米,最高补偿面积不超过154平方米 | 20.74 |
| 三、拆迁奖励费 | | | | 44.80 |
| 1.提前搬迁奖励费 | | 1037 | 200元/平方米(在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60元/平方米(在第二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 | 17.84 |
| 2.选择货币补偿奖励费 | | 1037 | 300元/平方米(第一奖励腾空期);100元/平方米(第二奖励腾空期) | 26.96 |
合计 | | | | | 152.03 |
序号 | 项目编号 | 所在乡镇 | 货币补偿 |
1 | FG22MC056 | 戴窑镇 | 7 |
合计 | | | 7 |
序号 | 地块编号 | 所在乡镇 | 建新留用地块 | | | | 土地利用方向 |
| | | 总面积 | 建新用地规模 | 农用地 | 耕地 | |
1 | GL25M(略) | 戴南镇 | 0.1819 | 0.1819 | 0.0838 | 0.0838 | 工矿用地 |
合计 | | | 0.1819 | 0.1819 | 0.0838 | 0.0838 | |
项目区名称 | | |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7批实施方案 |
拆旧区土地复垦费 | 复垦费(万元) | | 3.42 |
| 小计 | | 3.42 |
拆迁安置补偿费 | 补偿费(万元) | 房屋拆迁补偿费 | 78.20 |
| | 安置补助费 | 29.03 |
| | 拆迁奖励费 | 44.80 |
| 小计 | | 152.03 |
总计 | | | 155.45 |
投资成本 | | | 资金筹措 | |
拆旧区 | 土地复垦费 | 3.42 | 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 0.26 |
| | | 土地出让金纯收益 | 51.84 |
| 拆迁补偿费 | 152.03 | 市政府财政补助资金 | 61.61 |
| | | 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 41.74 |
| 小计 | 155.45 | 小计 | 155.45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类型 | 座落 | 所在图幅号 | 图斑号 | 土地权利人 | 地类号 | 建新用地规模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拟实施年份 | 总面积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总计 | | | | | | | | 0.1819 | 0.0838 | 0.0838 | | 0.1819 |
1 | GL25M(略) | 建新留用 | 陈堡镇 | I50H(略) | 556 | 陈堡镇高里庄村高里庄二十二组 | 1101 | 0.0007 | | | 2025 | 0.0007 |
| | | | | 556 | 陈堡镇高里庄村高里庄二十二组 | 0101 | 0.0546 | 0.0546 | 0.0546 | 2025 | 0.0546 |
| | | | | 557 | 陈堡镇高里庄村高里庄二十二组 | 0101 | 0.0292 | 0.0292 | 0.0292 | 2025 | 0.0292 |
| | | | | 3 | 陈堡镇陈家堡村 | 1101 | 0.0107 | | | 2025 | 0.0107 |
| | | | | 556 | 陈堡镇高里庄村 | 1101 | 0.0867 | | | 2025 | 0.0867 |
序号 | 挂钩复垦项目库情况 | | | | 拆旧地块情况 | | | | | | | 本批次使用 | |
| 项目编号 | 项目建设规模 | 确认新增面积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座落 | 所在图幅号 | 土地权属 | 复垦前 | | 确认新增面积 | |
| | | 农用地 | 耕地 | | | | | | 地类 | 面积 | 农用地 | 耕地 |
| 总计 | 0.9092 | 0.8323 | 0.8323 | | | | | | | 0.2849 | 0.2282 | 0.2282 |
1 | FG22MC056 | 0.9092 | 0.8323 | 0.8323 | 1 | FG22MC056-01 | 戴窑镇灯塔村 | I51H(略)/I51H(略) | 31 | 203 | 0.2849 | 0.2282 | 0.2282 |
序号 | 拆旧复垦项目编号 | 验收确认情况 | | | 累计结余情况 | | 本次挂钩使用情况 | | | | | 剩余可用情况 | | | |
| | 建设规模 | 新增农用地 | | 农用地 | | 实施方案使用农用地 | | 挂钩建新用地实际规模 | | | 实施方案剩余情况 | | 实际剩余情况 | |
| | | | 其中新增耕地 | | 其中:耕地 | | 其中:耕地 | | 其中: | | 农用地 | | 农用地 | |
| | | | | | | | | | 农用地 | 耕地 | | 其中耕地 | | 其中耕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合计 | | 0.9092 | 0.8323 | 0.8323 | 0.8323 | 0.8323 | 0.2282 | 0.2282 | 0.1819 | 0.0838 | 0.0838 | 0.6041 | 0.6041 | 0.6504 | 0.7485 |
1 | FG22MC056 | 0.9092 | 0.8323 | 0.8323 | 0.8323 | 0.8323 | 0.2282 | 0.2282 | 0.1819 | 0.0838 | 0.0838 | 0.6041 | 0.6041 | 0.6504 | 0.7485 |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度第 1117 批实施方案
兴 化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二五年七月
项目名称: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
度第 1117 批实施方案
项目申报单位:兴化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1 总则............................................................................................................................ 1
1.1 目标 ..................................................................................................................... 1
1.2 原则 ..................................................................................................................... 1
1.3 任务 ..................................................................................................................... 2
1.4 依据 ..................................................................................................................... 2
2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 6
3 挂钩复垦项目的验收及使用情况 ........................................................................... 7
3.1 项目库实施与验收确认情况 ............................................................................. 7
3.2 项目库使用和结余情况 ..................................................................................... 7
4 项目区实施方案 ....................................................................................................... 9
4.1 项目区概况 ......................................................................................................... 9
4.2 搬迁补偿方案 ................................................................................................... 12
4.3 挂钩方案 ........................................................................................................... 16
4.4 建新安置方案 ................................................................................................... 16
4.5 建新留用方案 ................................................................................................... 16
4.6 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 18
5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 25
5.1 土地权属现状 ................................................................................................... 25
5.2 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 25
5.3 土地权属调整程序 ........................................................................................... 26
5.4 土地权属调整内容 ........................................................................................... 27
6 资金保障方案 ......................................................................................................... 29
6.1 投资情况 ........................................................................................................... 29
6.2 资金筹措方案 ................................................................................................... 30
6.3 资金平衡分析 ................................................................................................... 31
7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33
7.1 行政措施 ........................................................................................................... 33
7.2 经济措施 ........................................................................................................... 33
7.3 技术措施 ........................................................................................................... 33
7.4 社会措施 ........................................................................................................... 34
7.5 后期管护措施 ................................................................................................... 34
附表.............................................................................................................................. 35
i
1 总则
1.1 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
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推进农村建
设用地整治,促进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推进节约集约用
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
一并推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
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
距,加快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兴化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组织编制了《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度第
1117 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1.2 原则
(1)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
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布局更合理、集中,促使土地
节约集约水平和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2)集中集聚,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坚持以优化用地结构和集约用地为重点。通过挂钩工作,改变农
村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模式,增强土地承载能力,促进城乡用地结构
1
和布局进一步优化。
(3)保障民生,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保护耕地与维护农民权益并重,落实相关补偿安置措施,切
实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规模控制,有序使用
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整村整图斑拆并。同时在挂
钩复垦项目经验收确认实际新增农用地和耕地面积指标内,合理安排
项目区规模。
1.3 任务
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确认的挂钩复垦项目库为基础,
落实挂钩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挂钩项目区;确定项目区拆旧补偿、建
新方案;提出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分析《实施方案》的资金投
入情况,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制定《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从而达
到促进方案实施和调控实施进度的目的。
1.4 依据
1.4.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7)《土地复垦条例》
(8)《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2
1.4.2 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
见》(中发〔2017〕4 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
〔2018〕1 号)
(3)《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
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
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 号)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令第 61 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
土资发〔2014〕119 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
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
然资发〔2019〕87 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0〕183 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
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
〔2022〕2207 号)
(11)《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
(自然资发〔2023〕193 号)
(12)《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
3
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5 号)
(1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1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
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95 号)
(15)《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
升”行动计划“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战略实施方案的通
知》(苏国土资发〔2014〕238 号)
(16)《中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全力服务促进高质量发
展的实施意见》(苏国土资党组〔2018〕29 号)
(1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土
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
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81 号)
(1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
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 号)
(1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
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 号)
(20)《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 号)
(2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实施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21 号)
(22)《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工
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782 号)
(2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
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22 号)
4
(2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化市 2025 年度生态空间管控
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297 号)
(25)《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 2 号令)
(26)《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2018 年度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确认的通知》(泰国土资〔2018〕403
号)
(27)《兴化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兴
政发〔2018〕47 号)
(28)《兴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整块(连片)增减挂钩复垦
工作的通知》(兴政办发〔2021〕70 号)
1.4.3 相关规划
(1)《兴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
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3)《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2026 年)》
(4)《兴化市镇村布局规划(2022 版)》
5
2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为持续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2023 年 5 月 3 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
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782 号),要求各县
区开展新一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5 年 3 月 24 日,《兴化市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2026 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获得省厅批复。专项规划明确规划期内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和建新使用
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统筹安排项目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引
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
3 挂钩复垦项目的验收及使用情况
3.1 项目库实施与验收确认情况
《实施方案》使用兴化市 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
兴化市 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江苏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95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兴化
市按照“先垦后用”的要求,建立了 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目前
项目已完成实施及验收,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泰州市 2022 年度第一批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确认的通知》(泰自然资〔2023〕
143 号),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验收认定合格项目 78 个,确认
新增农用地 77.8813 公顷,新增耕地 77.8813 公顷。
3.2 项目库使用和结余情况
已使用情况: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部分项目已使用,以往
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实施规划)共计已使用新增农用地 23.0555 公顷,
新增耕地 23.0555 公顷。
拟使用情况:拟使用 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中验收确认的新
增农用地 0.2282 公顷,新增耕地 0.2282 公顷。
结余情况:《实施方案》使用部分指标后,2022 年度挂钩复垦
项目库结余新增农用地 54.5976 公顷,新增耕地 54.5976 公顷。
《实施方案》使用情况面积统计详见表 3-1,挂钩复垦项目库使
用和结余情况详见表 3-2。
7
表 3-1 实施方案使用情况面积统计表
项目库
编号
复垦前
村庄面积
采矿用地面
积
FG22MC056
合计
0.2849
0.2849
0.0000
复垦后
新增农用地面
积
0.2282
0.2282
新增耕地面
积
0.2282
0.2282
单位:公顷
涉及
乡镇
戴窑镇
以上拆旧复垦项目均位于专项规划拆旧区。复垦项目将严格进行
后期管护。通过逐地块现场踏勘,涉及地块均已按照江苏省土地开发
复垦整理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复垦到位,未发现改变用途。
表 3-2 兴化市 2022 年挂钩复垦项目库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公顷
项目建
设规模
新增农
用地面
积
新增耕
地面积
83.3970
77.8813
77.8813
项目
库名
称
2022
年度
复垦
项目
库
使用情况
已使用
拟使用
未使用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
度第 1117 批实施方案
结余
小计
新增
农用地
新增
耕地
23.0555
23.0555
0.2282
0.2282
54.5976
54.5976
77.8813
77.8813
8
4 项目区实施方案
4.1 项目区概况
4.1.1 项目区规模与范围
《实施方案》涉及陈堡镇、戴窑镇。根据项目区划分依据,结合
《实施方案》所涉及镇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共组成 1 个项目区,
项目区名称为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度第
1117 批实施方案项目区(陈堡镇-戴窑镇),位置见图 4-1。
拆旧地块复垦前总面积为 0.2849 公顷,分布在戴窑镇,主要为
零散的农村居民点,拆旧区复垦后新增农用地 0.2282 公顷,新增耕
地 0.2282 公顷。
建新地块分布在陈堡镇。建新地块总面积为 0.1819 公顷,建新
用地规模为 0.1819 公顷,占用农用地 0.0838 公顷,占用耕地 0.0838
公顷,全部为建新留用地块。
9
4.1.2 自然地理概况
图 4-1 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兴化市位于里下河地区腹部,东邻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南接
姜堰区、扬州市江都区,西与高邮、宝应接壤,北与盐城市盐都区隔
河相望,处在发达的沿江、沿海经济圈的辐射扇面内。地理坐标为东
经 119°43′-120°16′,北纬 32°44′-33°13′。市域土地总面积 2395 平方公
里,下辖 3 个街道、22 个镇、1 个乡、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 1 个省
级高新区。
兴化市属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常年雨量充沛,日照充足,
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常年平均温度 15.3 ℃左右,年降水量 1059.4
毫米,日照 2213.0 小时,无霜期较长,有 226 天。境内河网纵横,
湖荡密布,河道总长近 (略) 公里,根据《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
10
兴化市涉及得胜湖、大纵湖、蜈蚣湖、平旺湖等 20 个省管湖泊。根
据《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兴化市有 32 条骨干河道,包括下官河、
沙黄河、上官河等 13 条区域性骨干河道,憧河、梓辛河、幸福河等
12 条重要跨县河道以及李中河、中引河、鲤鱼河等 7 条重要县域河
道。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丰富,土壤有机含量高,土质肥沃,素有
“鱼米之乡”的美称。
4.1.3 社会经济情况
2024 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240.38 亿元,比上年增长 5.7%
(可比价,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58.98 亿元,增长 4.3%;
第二产业增加值 506.48 亿元,增长 7.3%;第三产业增加值 574.91 亿
元,增长 4.7%。全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 12.8:40.8:46.4。按常住
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略) 元,增长 6.3%。市场主体不断
增多。年末市场监管部门共登记市场主体 15.94 万户,增长 4.6%,其
中当年新登记 1.83 万户;登记的私营企业 4.39 万户,增长 4%,其中
当年新登记 0.44 万户;年末个体经营户 11.41 万户,增长 4.8%,其
中当年新登记 1.38 万户。
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280.88 亿元,
比上年增长 4.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169.63 亿元,增长 4.6%。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 244.44 万亩,比上年增加 0.06 万亩,增长 0.02%;
粮食总产量 125.12 万吨,增产 0.02 万吨,增长 0.02%。其中,夏粮
产量 44.53 万吨,增长 1.01%;秋粮产量 81.6 万吨,下降 0.52%。粮
食亩产 511.9 公斤,下降 0.01%。油料种植面积 16.86 万亩,增长 1.1%;
油料产量 3.33 万吨,增长 1.7%。
工业经济稳中有进。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1111.38 亿元,比
上年增长 0.6%,其中轻工业增长 15.3%,重工业下降 6.5%。分规模
11
看,大中型企业下降 18.7%,小微企业增长 11.5%。全年规模以上工
业增加值 195.72 亿元,增长 4.2%;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 1008.67
亿元,下降 1.2%;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 73.8 亿元,增长 16.9%。
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1.01 亿元,比上年
增长 0.2%,其中,税收收入 35.85 亿元,下降 5.2%;全年一般公共
预算支出 144.7 亿元,增长 11.6%,其中,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支出
分别下降 4.6%、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 7.7%。
人口规模略有下降。年末常住人口 111.03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
化率 60.65%,比上年末提高 0.83 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 145.79 万
人,人口出生率 3.62‰,人口死亡率 7.15‰,自然增长率为-3.52‰。
居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略) 元,比上年增长
5.7%。从构成看,工资性收入 (略) 元,增长 7.8%;经营净收入 (略)
元,增长 2.9%;财产净收入 1326 元,增长 2.1%;转移净收入 6056
元,增长 3.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略) 元,
增长 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略) 元,增长 7%。城乡居民
收入比由上年的 1.80:1 缩小至 1.76:1。
4.2 搬迁补偿方案
《实施方案》使用的拆旧地块复垦前总面积为 0.2849 公顷,主
要为零散的农村居民点,全部为集体土地,拆旧地块位于戴窑镇,拆
旧区复垦后新增农用地 0.2282 公顷,新增耕地 0.2282 公顷。根据本
实施方案使用拆旧地块复垦实施情况,村庄用地涉及被拆迁农户 7 户,
16 人,拆迁楼房 0 平方米,拆迁平房 799 平方米,附属建筑 238 平
方米。
12
表 4-1 《实施方案》拆旧区拆迁安置情况
序号 项目编号 所在乡镇 楼房(m2) 平房(m2) 附属建筑(m2) 户数
1
FG22MC056 戴窑镇
合计
0
0
799
799
238
238
7
7
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货币补偿费、拆迁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
置补助费、宅基地补贴费、提前搬迁奖励费、选择货币补偿奖励费等。
具体补偿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各乡镇实际拆迁情况确定:
1、房屋拆迁补偿费
《实施方案》涉及拆迁农户 7 户,拆迁楼房 0 平方米,拆迁平房
799 平方米,附属房 238 平方米。其中,以楼房 1200 元/平方米,平
房 800 元/平方米,附属用房 600 元/平方米计算。经统计,房屋拆迁
补偿费为 78.20 万元。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宅基地
补贴费,其中:搬迁补助费按被搬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10 元/平方米
计算,被搬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或集中居住点代建房产权调换的按照两
次计算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
面积 10 元/平方米·月支付,补助时间 6 个月,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
足 600 元的按 600 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 6 个月临时安
置补助费;宅基地补贴费,选择货币补偿、进镇入村自行或协调安置
的按照 200 元/平方米计算,最高补偿面积不超过 154 平方米,选择
集中安置点安置的不予补贴。《实施方案》涉及拆迁房屋面积 1037
平方米,安置补助费共 29.03 万元。
3、拆迁奖励费
拆迁奖励费包括提前搬迁奖励费和选择货币补偿奖励费,其中:
13
提前搬迁奖励费,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
协议并腾空让房按照 200 元/平方米计算,被搬迁人在规定的第二奖
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按照 60 元/平方米计算,在
奖励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腾空交房的不予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奖励
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约并腾空让房按
照 300 元/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并在第二奖励腾空期内签约并
腾空让房按照 100 元/平方米计算。《实施方案》涉及房屋面积 1037
平方米,拆迁奖励费用为 44.80 万元。
因此,《实施方案》拆迁补偿费共为 152.03 万元。
表 4-2 拆迁补偿费计算表
项 目
数量
(㎡)
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费
1.房屋拆迁补
偿费
楼房
平房
附属建
筑
0
799
238
1200 元/平方米
800 元/平方米
600 元/平方米
农
户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费
1.搬迁补助费
2.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
费
3.宅基地补贴费
二、安置补助费
1037
1037
1037
按 10 元/平方米计算,按两次计算搬迁补
助费
按 10 元/平方米·月支付,补助时间 6 个月,
月费用不足 600 按 600 元计算
200 元/平方米,最高补偿面积不超过 154
平方米
三、拆迁奖励费
1.提前搬迁奖励费
1037
2.选择货币补偿奖励费
1037
200 元/平方米(在第一奖励腾空期内签订
搬迁补偿协议并腾空让房);60 元/平方米
(在第二奖励腾空期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并腾空让房)
300 元/平方米(第一奖励腾空期);100
元/平方米(第二奖励腾空期)
拆迁补
偿费
(万元)
78.20
0.00
63.92
14.28
29.03
2.07
6.22
20.74
44.80
17.84
26.96
152.03
兴化市 2022 年挂钩复垦项目已实施结束,其中拆迁补偿以及安
合计
置工作已经完成。安置模式主要采用集中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模式。
通过与被拆迁户协商,本实施方案使用的拆旧地块所涉及的 7 户拆迁
农户因有其他住所,或者拆迁后投靠子女或者到镇区等地购置商品房,
14
均选择了货币补偿。
表 4-3 《实施方案》拆旧区安置方式
序号
1
项目编号
所在乡镇
货币补偿
FG22MC056
合计
戴窑镇
7
7
单位:户
15
4.3 挂钩方案
项目区建新地块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0.1819 公顷,占用耕地
0.0838 公顷,拆旧地块确认新增农用地 0.2282 公顷,新增耕地 0.2282
公顷。根据兴化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项目区建新地块
占用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六等;挂钩复垦项目在进行土地复垦过程中
把提高拆旧地块复垦后新增耕地质量作为一个重点,通过工程、技术
及生物等措施来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根据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
价成果和挂钩复垦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成果,拆旧地块复
垦新增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六等,不低于建新占用耕地平均质量等别。
项目区通过农村居民点的集体拆迁,减少农户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提高拆旧区的生态效益,通过采取秸秆还田技术,可以增加土壤的有
机质,提高土壤肥力,通过拆旧区土地的平整、沟渠建设和水利设施
的配套,不仅保肥保水能力提高,还将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4 建新安置方案
本次实施方案不涉及建新安置地块。
4.5 建新留用方案
《实施方案》建新留用区布局由兴化市政府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
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依据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相关产业规划以及项目区布局的基本原则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建新
留用区共涉及建新留用地块 1 个,位于陈堡镇。建新留用地块总面积
为 0.1819 公顷,建新用地规模为 0.1819 公顷,占用农用地 0.0838 公
顷、占用耕地 0.0838 公顷。建新留用区的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为工矿
用地,拟于 2025 年开展项目建设。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通过提高投资强度和
16
产业提升,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
用,有效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态环
境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
和生态效益。各建新留用地块的面积详见表 4-4。
表 4-4 项目区建新留用地块情况表
序号
地块编号
1
GL25M(略)
所在
乡镇
戴南
镇
建新留用地块
总面积
建新用
地规模
农用地 耕地
单位:公顷
土地利用方向
0.1819 0.1819 0.0838
0.0838
工矿用地
合计
0.1819 0.1819 0.0838 0.0838
专项规划安排建新控制规模 1221.7250 公顷,《实施方案》使用
建新指标 0.1819 公顷。
17
4.6 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4.6.1 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与远景目标纲要衔接
2021 年 3 月 1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突出
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提出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实施富有
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的重大举措,统筹谋划好重要领域
的接续改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本实施方案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建设工程的实
施,有利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
间,拆旧区复垦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完善城市
用地布局,符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
4.6.2 与“三区三线”和最新永久基本农田的衔接
兴化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于 2022 年 10 月通过自然资源部批
准启用,2023 年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根据部下发“三
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实施方案》安
排的建新地块不涉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
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
18
图 4-2 建新地块与永久基本农田衔接图
19
图 4-3 建新地块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图
20
图 4-4 建新地块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图
4.6.3 与《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衔接
2023 年 9 月,《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获
省政府批复,2025 年 6 月,规划数据库启用。《实施方案》通过农
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挂钩机制,实现建设用地总量
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且质量有提升的目标,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中强调的可持续发展、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目标相契
合。《实施方案》中拆旧区和建新区的空间布局与总体规划相衔接,
其中拆旧区均位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中的乡村发展区;建新区位于城
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符合
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21
4.6.4 与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衔接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
政发〔2020〕1 号),兴化市行政辖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8 处,面
积 439.31 平方公里,包括下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卤汀河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兴化市西北湖荡重要湿地等。2025 年兴化市对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进行了调整,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化市 2025 年
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4〕297 号)
的批复,调整后兴化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共 18 处,管控区域面积
417.68 平方公里。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本次方案中
的建新地块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了充分衔接,均不涉及占
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图 4-5 建新地块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衔接图
22
4.6.5 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衔接
为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名城
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为大运河沿
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创造有利条件,省政府印发了《大
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本《实施方案》中
建新地块不涉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
4.6.6 与专项规划衔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增减挂钩的工作要
求,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兴化市组织编制了《兴化市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2026 年)》。专项规划明确规
划期内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和建新使用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统筹安排
项目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实施方案》中使用的拆旧地块全
部位于专项规划拆旧区内。
23
图 4-6 挂钩复垦项目与专项规划衔接示意图(局部)
4.6.7 与村镇布局规划衔接
兴化市镇村布局规划以进一步优化兴化镇村布局,明确自然村庄
分类和布局,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的,明确了各乡镇的村庄布局
以及镇域内的工业用地布局,并将全市自然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
类村庄五类,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
庄为规划发展村庄。
《实施方案》拆旧区位于其他一般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范围内,
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乡村特色、
提高乡村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4
5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5.1 土地权属现状
《实施方案》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前总面积为 0.2849 公顷,全
部为集体土地;项目区建新地块总面积为 0.1819 公顷,全部为集体
土地。项目区内的拆旧、建新地块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不影响项
目的实施。
5.2 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
土资发〔2012〕99 号)及《土地整治权属调整规范》(TD/T 1046-2016)
的要求,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经营法》、《物权法》和《不
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权属调查、调整、确
认、登记和发证工作。
2、确权在先原则
对列入整治范围特别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区域,要按照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的要求优先开展工作,确保土地整治在权属明晰的基础
上进行。
3、自愿协商原则
农村土地整治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按照政府引导、村组协调、
农民自愿的要求协商解决,尊重权利人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
4、公开公平原则
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权属调整的,要广泛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整
治前后的土地权属状况和整治中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要实行公告,保
25
证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受益权和监督权。
5、维护稳定原则
权属调整要有利于农村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权属调
整方案应由权利人签订协议并依法报经有批准权机关批准,土地权属
状况在工程实施后要较工程实施前更清晰、调配更合理有序,不发生
新的纠纷。
5.3 土地权属调整程序
1、成立权属调整领导小组
成立实施方案权属调整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实施方案权属调整的
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设立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领导小组成
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2、调查核实土地权属现状
以宗地为单位,对土地的权属、用途、位置进行调查和确认,调
查核实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属性质及来源、土地坐落、宗地四至、土
地用途等信息,坚持实事求是。
3、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遵循土地权属调整原则,明确需要调整的土地范围,包括土地面
积、位置、权属等,制定详细的调整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协商、
批准等环节,采用适宜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法,合理安排调整时间,确
保调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考虑可能出现延误情况,制定
相应的应对措施。
4、公告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按时将土地权
属调整方案告知所涉及的土地权利人,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告栏和
受送达人所在地张贴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保证权利人的知情权、
26
参与权、受益权和监督权。
5、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审批、实施
严格审核、监督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相关工作,落实方案的及时
审批与按时实施,加强对土地权属调整过程的执法监督,确保政策执
行到位,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土地权属调整政策的宣传,
为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登记造册存档
依据实际土地权属调整情况,依法进行土地登记造册存档工作,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
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
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保障权利人合法权利,使地籍管
理工作更便利有序。
5.4 土地权属调整内容
土地权属调整内容为拆旧区土地权属的调整和建新区土地权属
的调整。
1、拆旧区土地权属调整
(1)土地所有权调整
拆旧复垦区均完成了土地确权,界线清楚,无争议,权属状况为
集体所有。拆旧复垦区实施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仍归原各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涉及行政村界和各村民小组界均不调
整,所有权原则上不做调整。
(2)土地使用权调整
27
拆旧复垦区内土地使用权的调整主要是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调
整,不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调整。拆旧复垦区实施后,土地使用权
仍归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发生
变化。因农民搬迁出现跨村组安置的,需要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进
行调整,参照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方法,退出原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安
置占用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
拆旧复垦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主要是对目前农户实际耕
种的土地,包括农户承包地及自留地,其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所有。拆
旧复垦区实施复垦为耕地等农用地后,依照法定的程序,尽可能与周
边相邻地块合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重新分配,
并由主管部门予以登记,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建新区土地权属调整
(1)土地所有权调整
建新安置区土地所有权不变,权属性质不变。建新留用区通过土
地征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由兴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发新的
不动产权属证书,并核减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相应土地面
积。
(2)土地使用权调整
建新区通过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用地单位通过政府统一出
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调整完成后,依据有关规
定进行确权登记和变更登记。
(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
根据建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对土地承包范围进行相应核减,并给予
相应补偿。
28
6 资金保障方案
6.1 投资情况
6.1.1 土地复垦费用
《实施方案》选取的拆旧地块复垦前总面积为 0.2849 公顷,项
目复垦后新增农用地 0.2282 公顷,新增耕地 0.2282 公顷。项目均已
实施完毕,通过对土地复垦中的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不
可预见费、耕地后期管护费等汇总并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确定土地
复垦费标准约为 15 万元/公顷计算,因此土地复垦总费用为 3.42 万元。
6.1.2 拆迁补偿费用
《实施方案》涉及的挂钩拆旧复垦项目主要针对零星村庄进行拆
迁,依据相关安置补偿标准并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对被拆迁农户采
取适度货币补偿方式。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 78.20 万元、
安置补助费 29.03 万元、拆迁奖励费 44.80 万元,共 152.03 万元。
因此,《实施方案》全部投资资金为 155.45 万元。
表 6-1 投资情况计算表
项目区名称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专项规划 2025 年度第 1117 批
实施方案
拆旧区土地复垦费
复垦费(万元)
小计
拆迁安置补偿费
补偿费(万元)
房屋拆迁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拆迁奖励费
小计
总计
3.42
3.42
78.20
29.03
44.80
152.03
155.45
29
6.2 资金筹措方案
本实施方案资金筹措来源为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和兴化市政
府财政预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生活水
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6.2.1 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为保证农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大中型骨干工程建设资金,增强
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业上新台阶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的若干意见》(苏发〔1991〕
18 号文件),本着“合理调节土地级差收入”,“取之于土,用之
于农”和“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原则,筹集江苏省农业
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简称农业建设资金)。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
《江苏省 2022 年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苏中费用征收标准为
2000 元/亩,按照返还的资金分成 30%。项目区拆旧区复垦前建设规
模 0.2849 公顷(4.2735 亩),可筹集资金 0.26 万元。
6.2.2 土地出让金纯收益
本方案建新区总面积 0.1819 公顷(2.7285 亩),为工矿用地。
根据兴化市近期土地出让案例,参照兴化市近期土地出让纯收益情况,
兴化市商业用地平均土地出让纯收益为 37 万/亩,住宅用地平均土地
出让纯收益为 40 万/亩,工业用地平均土地出让纯收益为 19 万/亩,
测算得本实施方案建新留用地块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为 51.84 万元。
6.2.3 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兴化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兴
政发〔2018〕47 号)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村加快实施挂钩复垦项
30
目的积极性,市财政按新增耕地面积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予以村级组
织 18 万元/亩的资金补助。项目区拆旧区复垦前建设规模 0.2849 公顷,
新增耕地 0.2282 公顷(3.4230 亩),可筹集市政府财政补助资金 61.61
万元。
6.2.4 财政预算安排
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和财政补助资金共可
筹集 113.71 万元,与总资金投入仍存在 41.74 万元的资金缺口,该部
分由兴化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兜底,确保不会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
债务。
综上所述,《实施方案》可筹集的资金总量为 155.45 万元。
6.3 资金平衡分析
《实施方案》的资金投入主要由土地复垦费用和拆迁补偿费用组
成,其中土地复垦费用为 3.42 万元,拆迁补偿费用为 152.03 万元,
共 155.45 万元。
《实施方案》资金筹措来源为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土地出让
金纯收益、兴化市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和财政兜底预算:农业重点开发
建设资金为 0.26 万元;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为 51.84 万元;市政府财政
补助资金为 61.61 万元,市政府财政兜底预算安排 41.74 万元。资金
筹措总金额为 155.45 万元。
投资成本等于资金筹措金额,本实施方案投资筹资达到平衡。
本实施方案使用 2022 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拆旧指标,拆迁补偿
以及安置工作已经完成,涉及拆迁农户已经得到妥善安置,现有安置
区能够满足拆迁农户的安置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不
足部分由兴化市政府预算安排兜底,确保不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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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2 资金平衡分析表
拆旧区
投资成本
土地复垦费
3.42
拆迁补偿费
小计
152.03
155.45
资金筹措
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土地出让金纯收益
市政府财政补助资金
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小计
单位:万元
0.26
51.84
61.61
41.74
155.45
本方案的实施由兴化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筹集的资金由
兴化市人民政府管理和支配。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
的实施费用由市财政根据实施地块面积实行定额补助。实施前期所需
费用由兴化市政府从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专项资金中列支,后期建新留
用区建新用地的相关收益全额纳入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专项资金池,年
度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也全部纳入资金池,滚动使用。此外,兴化
市人民政府应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采用土地储
备、市场运作、联动开发等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建设用
地整理,确保挂钩实施方案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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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
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必须根据本地经济、自然和社
会条件,针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的特点与问题,采取相
应的行政、经济、技术措施予以保障。
7.1 行政措施
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落实建设用地批
后监管。坚持做好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用好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
统,强化全市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完善土地批后跟踪
监管措施,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
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实现经济
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7.2 经济措施
建立和完善挂钩方案实施激励机制,积极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
目标的落实。经济手段是按照土地利用的经济属性,在经济上所采取
的管理措施。其实质就是利用经济利益原则,来协调土地利用各个方
面、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费、奖金罚款
等经济手段保证挂钩规划的顺利实施,调节社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
供应。以土地出让金收益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等为财政
投入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
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7.3 技术措施
(1)运用动态监测技术,定期实地检查,监督方案的贯彻实施;
(2)项目区实施前完成地籍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在规划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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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依法办理相关权证的登记工作,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在线备案工作,及时将增减挂钩项目区基本情
况、实施进展和验收情况进行在线备案,确保增减挂钩工作规范有序
开展。
7.4 社会措施
加大挂钩工作宣传力度,增进广大农民群众对挂钩工作的理解,
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造力,使挂钩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在挂钩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当地农民群众的意见,在
实施过程中实行公告制,使当地群众充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
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引导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到本项目中来,取得广
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7.5 后期管护措施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
离再利用,区政府要切实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将相关费用列入建
设项目投资预算,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
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
地阻控修复等,加速土壤熟化提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土壤肥
力保护,有效提高耕地产能。
34
附表
1、建新地块统计表
2、拆旧地块统计表
3、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使用情况表
35
附表 1 建新地块统计表
序号
地块编号
1
2
地块类
型
3
座落 所在图幅号
4
5
总计
图斑
号
6
土地权利人
7
单位:公顷
地类
建新用
占用农
占用耕
拟实施
号
8
地规模
用地
9
10
地
11
年份
12
0.1819
0.0838
0.0838
总面积
13
0.1819
1
GL25M(略)
建新留
陈堡
用
镇
I50H(略)
556 陈堡镇高里庄村高里庄二十二组
556 陈堡镇高里庄村高里庄二十二组
557 陈堡镇高里庄村高里庄二十二组
1101
0.0007
2025
0.0007
0101
0.0546
0.0546
0.0546
2025
0.0546
0101
0.0292
0.0292
0.0292
2025
0.0292
3
556
陈堡镇陈家堡村
陈堡镇高里庄村
1101
0.0107
1101
0.0867
2025
2025
0.0107
0.0867
36
单位:公顷
本批次使用
复垦前
确认新增面积
地类 面积
农用地
耕地
土
地
权
属
0.2849
0.2849
0.2282
0.2282
0.2282
0.2282
附表 2 拆旧地块统计表
挂钩复垦项目库情况
拆旧地块情况
序
号
项目编号
确认新增面积
项目建
序
设规模
农用地 耕地
号
总计
0.9092
0.8323
0.8323
地块编号
座落
所在图幅号
1 FG22MC056
0.9092
0.8323
0.8323
1 FG22MC056-01 戴窑镇灯塔村 I51H(略)/I51H(略) 31
203
37
附表 3 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使用情况表
验收确认情况
累计结余情况
本次挂钩使用情况
剩余可用情况
序号
拆旧复垦项
目编号
建设规
模
新增农用地
农用地
实施方案使用农
用地
其中新
增耕地
其中:
耕地
其中:
耕地
挂钩建新用地实际规模
实施方案剩余情况 实际剩余情况
其中:
农用地
农用地
农用地 耕地
其中耕地
其中耕
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0.9092 0.8323 0.8323 0.8323 0.8323 0.2282 0.2282 0.1819 0.0838 0.0838 0.6041
0.6041
0.6504 0.7485
1
FG22MC056
0.9092 0.8323 0.8323 0.8323 0.8323 0.2282 0.2282 0.1819 0.0838 0.0838 0.6041
0.6041
0.6504 0.7485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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