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
2025-10-20

公告正文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20 22:18:27
投标截至时间:2025-10-23 17:00:00
内容:

询价编号:CR1101-XJ-2025-643-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需求部位

1

GPS01

石粉渣


立方米

1479.87

深圳地铁29号线红树湾南站(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与深湾三路交叉口)

2

球墨铸铁管

DN100

12

3

球墨铸铁管

DN150

6

4

球墨铸铁管

DN300

31

5

球墨铸铁管

DN500

20

6

闸阀

DN300

4

7

闸阀

DN500

1

8

管道伸缩补偿器(波纹管)

DN300

4

9

管道伸缩补偿器(波纹管)

DN500

1

10

商品混凝土井

1300*1300mm

4

11

商品混凝土井

1300*1300mm

1

12

盲堵板

DN300

2

13

盲堵板

DN500

2

14

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DN300

39

15

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DN400

28

16

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DN600

34

17

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DN1000

13

18

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

DN1200

76

19

砖砌联合式双箅篦雨水口

1930*910*1000mm

12

20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Φ1000

4

21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Φ1250

2

22

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Φ1800

1

23

矩形直线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A×B=1800×1100

3

24

矩形90°三通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A×B=1650×1650

1

25

重型球墨铸铁检查井井盖.支座(A)

E600,φ700(井盖重≥95公斤,支座重≥65公斤)

11

26

Ⅱ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

DN600

161

27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Φ1000

5

28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Φ1250

3

29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Φ1500

2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略)),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给水管:PE 管需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 (略)),环刚度需≥8kN/m2;球墨铸铁管需符合《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 (略))。

排水管:混凝土管需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略)),抗渗等级需≥P4;HDPE 双壁波纹管需符合《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 1 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 (略).1-2019)。

井盖:需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重型井盖承载能力需≥360kN(机动车道),轻型井盖≥100kN(人行道),且需具备防沉降、防异响功能。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双方共同进行量尺计件或过磅验收。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对账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供需双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进行对帐。双方办理对帐后5日内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1)入账完成后3个月支付已入账材料款的6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超过 70%。

(2)全部供应结束12个月后,支付已供材料累计金额的80%;全部供应结束24个月后,支付至已供材料累计金额的90%;全部供应结束36个月后,支付至已供材料累计金额的95%。全部供应结束48个月后,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日当天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6)供应商维权渠道:

①电话:(略) 邮箱:wzk721@163.com

②电话:(略) 邮箱:zt11wzgl@163.com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技术交底及附图。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9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略)标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郭万兴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0@qq.com

到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三道与深湾三路交叉口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略)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略)

2025年10月20日


,深圳市,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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