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乌江镇乡村振兴实践创业基地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 ||
项目编号 | WJZBGZ-2025-1003 | |
项目名称 | 乌江镇乡村振兴实践创业基地设计项目 | |
招标人 | 乌江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 |
资金来源 | 镇级资金 | |
建设地点 | 乌江镇镇区 | |
设计规模 | 主要内容为:本项目拟使用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储、办公楼、食堂、其他配套建筑的主体建筑及室外给排水、室外供配电、消防工程、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设计价 | 本项目的设计费率为:设计后编制项目预算控制价的1.05%,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概算约为(略)元。 |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 | |
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2024-2026年度和县乌江镇政府性投资工程服务类(工程设计)企业库》的库内企业,库内企业自由参加。 2、比选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设计主办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和注册建筑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和注册建筑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级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公布的信息为准。 | |
投标步骤 | 1、本工程投标步骤: 报名: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3日中午12:00接受现场报名,库内服务企业持委托人身份证(临时亦可)及公司资质前来招标办报名确认。 比选:比选单位必须在比选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00(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比选地点,进行比选登记。 比选单位在比选时间截止前未到达指定比选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设计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代表原则上为入库报名已登记的授权委托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如特殊情况,可由公司开具临时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否则该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设计的投标。 | |
资料下载 |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时间截止前在网上自行下载。 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版招标资料,资料下载不需缴纳费用。 |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和县乌江镇财政所三楼会议室 | |
比选办法 | 在现场参会人员和比选单位共同的监督下,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本项目比选单位投标名单及顺序号码截止至比选时间。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比选单位到达比选现场登记签到顺序号确认为比选单位的投标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摇号方式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网上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拟成交人在成交公告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6)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承包合同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 |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中标资格: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工程设计错误的、涉嫌有设计成果侵占他人权利的; (4)县公管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成交企业有转包、违法分包、中途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次项目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前期测绘、地勘等辅助内容。 2、若被选定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当本项目成果提交后,报镇工程办备案,方可进入下一轮比选。 | |
特别提示2 | 1、自愿参加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比选单位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对招标资料提出的异议和投诉。 2、比选单位投标前需自行勘察现场并对施工全过程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安排。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现场原有状况提出的异议。 3、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4、本项目设计全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县乌江镇招标办 联系人:张旭 电 话:(略) | 项目管理单位:乌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经济发展办 联系人:郭志强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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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镇乡村振兴实践创业基地设计项目可报名公司.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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