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
2025-10-20

公告正文

油气藏CO2埋存量评价实验装置加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5-FW-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油气藏CO2埋存量评价实验装置加工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1)油气藏CO2矿化反应速率评价实验装置加工;(2)油气藏CO2溶解埋存量评价实验装置加工;(3)油气藏CO2埋存量室内评价实验动力系统加工;(4)油气藏CO2埋存量室内评价实验配套检测系统加工。

服务地点: 中标单位所在地。

服务期限: 6个月

招标范围: 在合同执行期内,中标单位完成所有实物工作量及研究内容,加工油气藏CO2矿化反应速率评价实验装置、加工油气藏CO2溶解埋存量评价实验装置、加工油气藏CO2埋存量室内评价实验动力系统、加工油气藏CO2埋存量室内评价实验配套检测系统,完成最终验收。

标段(标包)划分: 1个标包。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1)投标人营业范围含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3.3 财务要求: 2022 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业绩要求:近3 年(2022年-2024年)完成过类似项目或同等规模 实验仪器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质量、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要求: 提供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应急预案 。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讲师或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

□须具备至少1项 科研项目工作经历

□提供毕业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原件扫描件和公司任职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提供3人及以上人员毕业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公司任职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的自有实验室,提供实验室照片。

3.9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 9:00 时至 2025 年10月27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略))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陆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略)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按照4.1要求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确认在平台中填写的发票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月 17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或较早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略))上发布。

7. 异议与监督

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异议提出的途径见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

7.2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招标管理部门):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 编: (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 王明远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wangmy21@(略)

电子邮件: yangjing01-hqc@(略)


公告附件1、2:购买招标文件温馨提示.pdf
公告附件3: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略).pdf
公告附件4: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docx
,北京市,海淀区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3)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