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15.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粮工业空调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MJH[2025]NDCG066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地点及方式:[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请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略)#/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注:潜在投标人需要上传附件中[报名表]盖章扫描件,且需要提交报名转账成功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5.4询价通知书售价:100元。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4日15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至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逾期递交的或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询价时间及地点:

截止至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4日15时00分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公告期限

8.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8.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略)#/home)、

(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略))、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目海路13号

邮编:(略)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邮编:(略)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略)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3505 0168 2433 0000 0724

供应商应按照所报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略).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略).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储粮工业空调采购项目

5.00

(略).00

工业

公告附件:

,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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