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工程公告
项目编号: 20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接受 铁力市年丰朝鲜族乡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黑龙江省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东河村冬季巷道清雪进行竞价采购。本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 铁力市年丰乡朝鲜族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河村冬季巷道清雪项目。
2.2建设地点: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3规模:巷道7500延长米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略)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阶梯竞价)
4.采购预算:
(略)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5.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有资质公司竞价。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
6.2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农村产权中心平台在线下支付。
7.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26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8.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8.1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阶梯竞价
9.2减价幅度:每次竞价500元,价低所得
9.3竞价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7日
9.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略))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铁力市年丰朝鲜族乡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铁力市年丰朝鲜族乡东河村
联 系 人:姚飞
电 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