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经二路(K0+000~K0+100段)及七里塘排涝泵闸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略)-01-(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0% 80%,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影视城。建设规模:水利部分为七里塘排涝泵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道路部分为北起大下线,南接已建经二路,长度72.23米,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标段划分:1个标段,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728.29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象发改备案赋码信息表范围内的道路、桥涵、闸门(含泵房)、给水、排水、路灯和强弱电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30.9679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略):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略):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内
联系人:陈宇峰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室
联系人:胡盈盈
联系电话:(略)/(略)
监管部门:象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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