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YBSXES(2025)0367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产排危维修工程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咨询电话: | (略) |
工期要求(天): | 35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略).49 | 项目发包价(元): | (略).21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0-21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10-23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10-24 15: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专业承包类--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推送中选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按项目发包价金额的3%收取履约保证金 | ||
项目所在地: | 叙州区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商贸路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商贸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有资产排危维修,主要涉及钢结构工程排危维修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选取结果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完成进场准备工作后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相关排危工程进度后支付合同款金额的20%,完成剩余所有相关工程量后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款金额的55%;剩余5%在验收合格3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无 | ||
项目特殊要求: | 无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盖章).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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