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资产确权及利益联结方案
一、背景
根据《安顺市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批复》(安协作领办复〔2024〕12号),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
批复建设内容:用于建设A-02-03地块钢结构厂房2897㎡、给排水、消防设施、附属工程及标志牌1块,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800万元。
批复的利益联接机制:过渡期内,一是将东西部协作资金800万元建设的钢结构厂房确权给关岭县安馨社区、花江镇多德村、花江镇白泥村、断桥镇后寨村、花江镇元林村和紫云县猴场镇大田坝村、猴场镇四合村、猴场镇小湾村村集体,厂房收益每个村保障固定分红4万元,剩余收益资金用于厂房经营维护及经开区相关脱贫群体利益联结。过渡期后,根据新的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另行与相应村集体协商分红方式。
二、项目建设情况
壮大村集体经济于2024年4月23日开工,2025年5月9日完工验收,建成A-02-03地块钢结构厂房2897㎡、给排水、消防、附属工程及标志牌一块。
三、项目资产确权及运营管护
(一)原则
权属清晰、合法合规、具有经营性与可持续性。
(二)确权项目资产及主体
确权项目资产:A-02-03地块钢结构厂房2897㎡,厂房面积平均确权到8个村。
确权单位: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
项目资产权属单位:关岭县安馨社区、花江镇多德村、花江镇白泥村、断桥镇后寨村、花江镇元林村。紫云县:猴场镇大田坝村、猴场镇四合村、猴场镇小湾村。平均确权到每村钢结构厂房362.125㎡,资产原值67.78万元。
(三)确权流程
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确权意见→经开区农林牧水局审核→涉及村(社区)、乡(镇)、县(区)按程序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公告栏、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三级公示10天→经开区农林牧水局报经开区管委会审议→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村办理产权移交登记(对应乡镇监交)→经开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颁发项目资产产权证书。
(四)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管护
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后续运营管护。
四、利益联结
(一)收益分配
过渡期内暨2025年度,鉴于2025年项目资产还未产生收益,由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保底分红4万元/村到关岭县安馨社区、花江镇多德村、花江镇白泥村、断桥镇后寨村、花江镇元林村和紫云县猴场镇大田坝村、猴场镇四合村、猴场镇小湾村。支付分工2万元(其中,幺铺镇1.2万元,宋旗镇0.6万元,西航办0.2万元)用于利益联结经开区脱贫(含监测户)群众,由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支付到幺铺镇、宋旗镇和西航办,镇(办)收集利益联结二次分配方案及分红清册给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过渡期后暨2026年及以后,根据项目资产实际收益,由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与确权村集体协商一致后,制定新的利益联结机制,确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方式。
(二)协议签订
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与钢结构厂房确权的8个村分别签订《利益联结协议》。
五、资产处置限制
未经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安顺经开区农林牧水局批准,关岭、紫云涉及的8个村集体不得转让、抵押项目资产。
六、争议解决
如遇权属纠纷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必要时可请相关部门协调。
安顺开发区航空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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