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陕西 3.36百万元
2025-10-19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子长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行政区域 子长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9日 19: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洽谈一室
预算金额 ¥335.(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维舟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子长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子长市四路口旧市委大院北楼二层2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永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延安市新区上城六号二号楼一单元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附件2 采购清单 (5).pdf
项目概况

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JH-2025-29

项目名称: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55,452.3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55,452.3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55,452.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55,452.3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瓦窑堡宾馆及周边区域房屋拆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信用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略).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7)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企业资质: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项目经理:拟委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级),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11)企业性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洽谈一室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洽谈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6、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子长市四路口旧市委大院北楼二层209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永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六号二号楼一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维舟

电话:(略)

陕西永锦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9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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