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南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强化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有效提高现代林业管护水平,加强林业管护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拟选聘1名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根据《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责

管理人员:宣传、贯彻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规划和组织好辖区内的森林和湿地保护工作;检查监督辖区内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种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的涉林案件和处理林权纠纷;统筹督促做好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每月管护人员例会;完成管护单位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林业工作、熟悉林业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18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强;具备一定的交流、表达和分析、判断能力;

(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本科(含)以上学历、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 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人员、退伍军人,以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 测对象可以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按相关管理规定按月发放管护劳务报酬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参照林业事务中心(本级)现有公益林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其中80%为基础报酬,当月发放;20%为绩效报酬,与管护绩效挂钩,每年年终根据管护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或扣除)。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评定基本合格的,终止劳务协议、予以解聘。

四、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林业事务中心)214室,咨询电话:(略)。

3.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A4 纸正反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

(4)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人员、退伍军人,以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可不附);

以上所有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校验。

五、综合评定

由牵头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语言表达、林业知识等进行综合考察后拟定初步人选。

六、体检

确定初步人选后,到县级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录用等程序进行。由林业事务中心拟定初步聘用人选,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审定后呈省林业局备案。录用后,签订劳务协议,按照《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

公开招聘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片

出生年月


籍贯


入党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户籍所在地

省市(县)

身体状况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全日制

学历


专业


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在 职

学历


专业


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习工作经历


家庭

成员

及主要

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


报名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材料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说明: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查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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