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忻州市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宁武县试点市级验收
二、项目预算
9万元
三、项目内容
1.对忻州市宁武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包括宅基地资源目录、数据台账、数据库 建设等)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及实地一致性进行全面核查验收;
2.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工作总结和成 果验收的通知》和《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验收工作指南》标准,制定验收细则并组织实施;
3.优先利用近2年高分辨率数字遥感影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影像底图等已有数据,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和内业审查的方式对抽样的数据,逐图斑和区域进行比对,检查宅基地专项调查 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协助宁武县完成问题整改和调查成果汇交等。
3.1查阅计算机自动检验的印证资料。采用农业农村部统一下发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库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一致性等,覆盖100%数据库成果。
3.2查阅内业审查的印证资料。随机抽取全县不少于10%宅基地宗地和农户逐图、逐区域检 查核实宅基地基本信息,(包括所有权信息、权属信息、使用权信息、利用信息等),通过对比高分辨率数字遥感影像、国土三调底图,逐图、逐区域检查核实宅基地属性信息(包括宅基地坐 落四至、面积、房屋坐标点、相邻界点距离等)。
3.3查阅外业实地核验印证资料。在计算机检验和内业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外业实地核验,抽取不少于5个不同类型、规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集体不少于10个农户进行检查。
3.4查阅形成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工作概况、接受验收方基本情况、验收依据、抽样情况、验收内容与方法、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成果评价、整改意见和验收结论等印证资料。
3.5查阅协助试点县帮助完成问题整改和调查成果汇交等的印证资料。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被执行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服务要求
1.县级提交验收申请后,20日内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出具正式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成果的合格性及整改意见,并协助委托方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核;
2.项目验收组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对验收数据、结果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不得向被验收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验收工作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验收之机承揽其他业务。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资质证明材料。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测绘资质证书等(信用信息现场查询);
3.服务方案。包含验收标准、验收流程、技术路线、质量保障措施等;
4.近几年项目业绩证明(有效业绩须提供签订合同或协议的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参加遴选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统一使用文件袋密封封装,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及电话。
七、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遴选资料需在2025年10月26日前工作时间内提交至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其它时间段提交资料我局不予接收。
八、遴选结果及通知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认为成交人,并在忻州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告。
采 购 人: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谢东
联系电话:(略)
邮 箱:xznjxx(略)@163.com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主办:忻州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邮箱:xzsnwxxgk@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