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内蒙古
2025-09-24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塔台综合楼3210平方米、车库物资库480平方米、加油车车库180平方米、锅炉间、消防泵间280平方米、消防水池1座、警卫室40平方米、索降训练塔1座、停机坪7000平方米(4个)、联络道2497平方米、道路7985平方米、地面硬化(略)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航空护林站和野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毕拉河航站)》(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ruichihlbr@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郦水家园10号楼102门市

邮编:0(略)(请注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航空护林站和野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毕拉河航站)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联系人:张喜峰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郦水家园10号楼102门市

联系人:罗世元

电 话:(略)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上发布。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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