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县乡道中修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县乡道中修整治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2025年县乡道中修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5〕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江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内市区交〔202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全安镇、乐贤街道。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全安镇、乐贤街道境内,主要包括三条道路:
(1)乐贤街道-白马镇公路X011(K13+324-K26+499),起点为成渝高速沱江大桥下,终点为黄石岔路口,测设长度为13.175Km;
(2)石庙村-云坛村公路Y008(K5+694-K7+481),起点为互助二小,终点为变电站,测设长度为1.787Km;
(3)新桥-龙门公路X006(K0+000-K8+336),起点为曹家河桥头,终点为凤鸣场镇口,测设长度为8.336Km。 该项目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下部为水泥稳定基层,目前都已经运营多年,主要存在路面纵横向裂缝、块裂、龟裂、沉陷、沥青面层老化、破损等病害需进行整治。
2.3 项目代码:2504-(略)-01-(略)。
2.4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89万元。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2本次招标(□接受;Ca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1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略) )—“登录”—“ 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支付、投标文件上传等。
4.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3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略)或(略)。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10 09:3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在交易系统确认签名。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略))、《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略))上发布。
招标人: | 内江市市中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东区龙腾路86号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1号5栋1单元2楼2号 |
邮政编码: | (略) | 邮政编码: | (略)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郑先生 |
电话: | (略) | 电 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日期:2025-10-20
行政监督部门: | 内江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地 址: | 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龙腾街96号号 |
[1]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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