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 4.41百万元
2025-09-24

公告正文

上海四一一医院伽玛刀楼装修投资项目施工-上海四一一医院伽玛刀楼装修投资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HCG(略)020

发布时间:2025-09-24 信息来源:虹口区 浏览次数:

  1. 1
    资格预审公告
  2. 2
    采购公告
  3. 3
    变更公告
  4. 4
    单一来源公示
  5. 5
    中标候选人公示/预成交公示
  6. 6
    成交结果公告
  7. 7
    异常公告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上海四一一医院伽玛刀楼装修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四一一医院伽玛刀楼装修投资项目施工(编号:gkzb(略)00003)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上海四一一医院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对东江湾路15号院区内伽玛刀楼装修,面积约34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2.2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略).12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以发包人下达各阶段通知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2.5建设地点位于:虹口区东江湾路15号。
2.6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合格)。
2.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2)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盖章版材料证明)并提供企业为其投标时间截止前(不含当月)6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纳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备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成交单位要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现场安全日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6)税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6)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投标人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融通集团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18:00起至2025年10月09日 18: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略))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投标。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投标人(供应商)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2 投标人(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略))投标工具端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略))、上海四一一医院官方平台(s(略))、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上发布。
7.免责声明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并上传平台缴费凭证后,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标书款个人转账的请备注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单位名称。
支付要求:银行转账、汇款支付(收款账号信息详如下):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 号:0(略)(略)65
请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票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发送至xhnanjing07@163.comm。支付成功后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普票),发票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单位。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招标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8.2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投标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投标。
投标人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
8.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8.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5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若为系统原因时,可开启当前投标人纸质报价文件;非系统原因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6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8.7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8.8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15号四一一医院行政大楼9楼会议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前2小时(07:30至09:30)
(3)平台上传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四一一医院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15号
联系人:采购办
电 话:(略)
邮箱:sh411cg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思羽(略)(邮箱:xhnanjing07@163.comm)、万杰飞(略)
10.异议受理及监督投诉
10.1异议受理渠道
联系人:吕鹏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lvpeng@x(略)
10.2监督投诉
联系人:纪检办
电话:(略)
邮箱:sh41ljjb@163.com
上级部门投诉监督:
电话(略)
邮箱rtylcaiguanban@126.com
上级部门信访举报:
电话(略);邮箱rtylj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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