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机房环境改造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隔断隔墙、楼地面、炭纤维加固、墙柱面龙骨及饰面的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1.2 预估规模(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1100.(略)万元,含税金额1200万元,税率9%。
1.1.3 实施地域:全疆核心机楼IDC机房、数据中心机房
1.1.4 计划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工期,单项工程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25天(自然日)内完成。
1.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
1.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8个月,服务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4个月,剩余时间为合同结算考核日期。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略).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建筑主体装修改造(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略).31 |
2.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建筑房屋的装修或改造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6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
注:(1)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若“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也计入业绩”。
(4)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5)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电子文档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6)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7)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8)发票电子文档指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2.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 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4)未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清单 (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邹经理 电话:(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 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尉振军、李永春、李永梅、姚锐锐、邹海燕、刘丽模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0.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查看开标记录。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注:异议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也无法在线提交异议。
10.2 因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自2022年1月1日起切换至CMCA证书,原BJCA证书不再提供服务,请供应商务必办理CMCA证书,避免因证书问题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详情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39-0123。
10.3 请注意本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在制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139-0123。
10.4 2023年3月1日起,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 400-13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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