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和《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现将《新疆博州浩图尔哈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温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阿依提古丽
电话:(略) 传真:(略)
附件:新疆博州浩图尔哈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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