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九小学(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学生桌椅。本项目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九小学学生桌椅采购。
2.采购预算资金控制额度:(略)元。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询价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5日。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九小学。
2.服务要求:一年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
(二)服务承诺
成交供应商承诺签订合同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安装,如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照比选要求的货期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合同将自动解除,所生产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三)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安装及送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报账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与中标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2)合同;
(3)验收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文件。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价。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标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份(A4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申请单位在报名资料密封袋封面上写明授权代表人名称及相关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望亭路4号(门卫室)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文件密封,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报价单(含税、运费以及安装费用等);
3.提供样品或产品图片;
4.售后服务方案;
5.公司主要介绍(含业绩);
注: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报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产品款式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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