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JXM2025A002-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等服务,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丽江政企合作(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暨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等服务 2.2 项目编号:LJXM2025A002-007 2.3项目概况:建设项目位于丽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区内,净用地面积(略).3?O(约109亩),本项目为园区规划新建项目。本次拟建内容包括: (1)联合厂房三,占地4048?O,4层框架结构丙类厂房,建筑面积约(略)?O。涉及丸剂等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饮片生产线和原辅料,包材、成品仓库等。厂房主体设计和建设由玉龙国投公司负责,建成标准厂房。 (2)综合楼,占地约1892?O,4层框架结构(部分二层),建筑面积6179?O,含办公区、展厅、实验室、厨房和餐厅等。厂房主体设计和建设由玉龙国投公司负责。 (3)宿舍区改造:老厂区原宿舍建筑面积约3030?O,5栋建筑,约72间房。 (4)总图部分主要由玉龙国投公司建设,本项目会涉及园区监控等少量设计和施工。 2.4 招标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招标人相关要求,完成丽江公司食品保健品搬迁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等服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并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预评价报告;(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3)安全验收评价:编制验收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编写、评审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 2.5服务期限:(1)安全预评价: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并出具预评价报告;(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3)安全验收评价: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验收报告的编制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4)安全应急预案: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编写、评审和报告。(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填报更有竞争力的服务期限)。 2.6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3-4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编写,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安全预评价项目和1项安全验收评价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2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4.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4室办理。 4.2.2邮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略)@qq.com,邮件标题必须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命名,邮件正文中必须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招标文件汇款账号信息,收到公对公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14时0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第六评标厅。 5.3 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14时0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第六评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云南白药网》((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略))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47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袁圆、赵璐、倪粒桑、张林秀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