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商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ZGZB2025-427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家数 | 入围期限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商入围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自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下述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略).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09日9:00 至2025年10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略):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5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略))或致电技术支持:(略)。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略):4011/website/home)、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略))上发布。
十、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民安东路509号(HJC华骏中心A幢)6F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弘凯、李佩岭、刘霞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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