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院内临时建筑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的调研公告
为切实保障医疗场所建筑安全,规范临时建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医院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医疗环境安全,我院拟对院内两栋临时建筑(发热门诊、康复训练大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项目调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时建筑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项目地点:扬州市 上方路 50号(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鉴定对象:
1.发热门诊临时建筑(两层,建筑面积约1081平方米,钢结构,投用时间2022年)
2.康复训练大厅临时建筑(建筑面积约1289平方米,钢结构,投用时间2020年)
二、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公共建筑安全鉴定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鉴定报告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已列入 《扬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需提供入库证明)
四、调研材料要求
1.参与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技术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方法、流程、仪器设备配置及质量控制措施;
4.业绩证明: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清单及合同关键页;
5.报价清单:按建筑面积报价(含税);
6.服务承诺:包括工期保障、售后服务及应急响应机制。
五、时间安排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7:00前;
调研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0:00;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院官网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务科 包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材料递交地址:扬州市 上方路 50号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二楼 总务科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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