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衡水市再生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BCGC-GC-2025-026
1.招标条件
衡水市再生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监理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再生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12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衡水市再生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略).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975.2万元,建设规模:按衡水市桃城区及衡水高新区的振华污水处理厂、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润坤污水处理厂最终规模之和的70%利用率考虑,桃城区再生水管网的设计水量为12.6万m/d,折合再生水生产量为4599万m/年。
1.在振华污水处理厂内改扩建再生水泵房,扩建供水规模4250m°/h 设计。
2.新建振华污水处理厂出厂管DN1200再生水管0.245km;北环西路一前进大街DN800再生水主千环线10.049km;人民西路一保衡线DN800引水千管4.56km、DN500引水千管7.37km。管道沿线经过班曹店千渠、前进明渠。管道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井、智能消防水鹤、分水口、河道再生水补水口。再生水管材中,DN1200口径采用钢塑复合管,内防腐形式为环氧熔融粉末,外防腐为3PE;DN800及以下口径采用承压能力1.6MPa的PE100管材。DN1200管道采用顶管施工工艺,其余管道主要采用定向钻施工,局部节点采用开挖施工,前进街J35-J36穿越前进街立交桥及石德铁路,采用在前进街明渠内沉管敷设;人民路J76-J77穿越雄商高铁,采用在胡堂排千渠内沉管敷设。
3.再生水泵房建设:再生水泵房为地下式潜水泵房,与原有再生水泵房贴建,设计规模为4205m3/h,平面尺寸为22.4mX9.9m(含 MCC&PLC室、门厅),泵房室外地平设计标高为19.6m,室内地平设计标高为19.9m。
以上建设内容按照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建设地点:衡水市再生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EPC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桃城区及衡水高新区的北外环、前进大街、人民路,保衡线等街道。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竣工验收及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6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4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管网类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7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近6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略))”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
3.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金报表)。
3.10.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和监理员2名。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监理员需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8时59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13日9 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向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苏茂壮,联系电话:(略)。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略)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0元/标段(包)。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通讯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298号;联系人:张 勇,联系电话:(略),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1058号;项目负责人:苏茂壮,联系电话:(略);联系人:苏茂壮,联系电话:(略),电子邮箱:hanxiangchong@163.com。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