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陕西 1.33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行政区域 黄陵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7: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综合办公区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32.(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党洁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黄陵县商业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龙投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略)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综合办公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2025-1068

项目名称: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9,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混凝土工程 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29,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新城村(百子桥组)生产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综合办公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节假日除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陵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地址:黄陵县商业街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投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略)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洁

电话:(略)

陕西龙投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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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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