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40.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询价采购 方式组织 湖头镇政府机关食堂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湖头镇政府机关食堂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ZDZ(略)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文件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为2025年 10 月 20 日至2025年 10 月 23 日止。

6.2报名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403室

7.询价文件的获取

7.1受邀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询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收。[注: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报名信息(含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编号等)。报名时间: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7.2询价文件售价:30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 月 24 日 9: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5年 10 月 24 日 9:30 (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403室

10.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本项目为邀请采购项目,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12.采购人: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略)

13.代理机构: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403室

联系人:小谢

联系方法:(略)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询价保证金(元)

1

1-1

湖头镇政府机关食堂用工服务采购项目

1(项)

(略).00

0

,泉州市,安溪县,泉州,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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