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化肥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618-SP202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化肥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化肥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结合非油业务的发展需求,鉴于公司当前合作的化肥供应商合同期即将届满,为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并保障各分公司化肥资源的供应稳定性与品类丰富性,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障公司非油业务有序推进,制定准入方案,现对化肥商进行资格准入,项目地点位于银川地区,符合相应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获得准入资格。
2.3 项目地点:宁夏指定地点(站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①需具备1个尿素品牌的授权或一个磷酸二铵品牌的授权或1个水溶肥品牌的授权,提供授权资料。②本项目接受内外资企业生产商、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商的申请,其中代理商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内外资企业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同一商品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商品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投标的,同时准入。
定义:外资企业是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因此,本集采项目中“外资企业”包含港、澳、台资企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一项化肥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和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略).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4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cn)及“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结果为准。评审当天因查询结果异常造成否决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3.7服务要求:宁夏境内有至少1个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或承诺准入后设立至少1个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提供房产证明以及仓库照片,租赁网点额外提供房产租赁合同,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承诺准入后设立的可提供承诺函;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需配备1-3名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临期、滞销时无条件退换货,提供承诺函。
3.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略)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略)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略)#/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略)#/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略)“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壹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略)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 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姜泳 陈国民 | 联 系 人:倪恒 |
电 话:(略) (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略)53@qq.com |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1)
中国石油优蓝设备U-Key办理公告.pdf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