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选聘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2.2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他债券中报、发行工作中及债券存续期问的法律相关事宜。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或声明遵守自律规则、并在交易商协会登记的非会员(提供会员登记证书或非会员登记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证企相符。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和劳动合同。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证企相符,且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和劳动合同。
3.5业绩要求:
a.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型发行债券10亿元以上(含10亿)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证券法律业务项目业绩。
b.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同类型发行债券10亿元以上(含10亿)证券法律业务项目业绩。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 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投标人可登录(略).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点击右侧“帮助中心
”,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00秒,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王庆、陈飞
电 话:(略)
电子邮件:hljszb6_wq@163.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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