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因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专用车辆安全智能评价体系建立与研究》项目需要,现需采购该项目的软件系统开发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专用车辆安全智能评价体系建立与研究》软件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略).00)。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该报价含税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专用车辆安全智能评价体系建立与研究》的项目要求,对车辆安全性评价系统开发软件系统。
1.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软件开发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2.系统功能要求:
2.1评价体系构建:根据专用车辆实际涉及的安全性能项目,结合项目的具体类别,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项项目进行分类,该体系包括整车运行安全、车身系统安全、照明与信号装置安全、安全防护装置等方面的评价项目。绘制专用车辆系统安全评价系统体系如图所示。
2.2评价指标研究:在对专用车辆进行安全评价时,涉及的评价项目种类较多,所选择的车辆安全评价项目在评价项目层都属于定性指标,但是在每个评价指标层里面的细分项目时,存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为不打乱车辆安全评价的架构,将每一个车辆安全评价项目中的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采用专家评分的方式,并根据每一个评价里面的涉及的具体指标存在不符合项目时,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对每个评价项目层中的安全指标进行量化,量化后的安全评价项目均有一个取值范围,再根据每一个级别的取值范围,将每一个安全评价项目中不符合指标的伤害程度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非常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微弱(Ⅳ级)、安全(Ⅴ级)。根据专用车辆安全评价体系,构建层次分析判断矩阵;结合专家评分结果,形成判断矩阵;采用积分法取值,对矩阵中各列元素进行归一化处理,然后各行相加,获取归一化权重向量结果。
2.3搭建数据采集与处理平台: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和构建的评价体系与指标,结合专用车辆安全性能的实际情况,开发一种专用车辆安全智能评价软件。软件包括照片与数据的采集、样车基本信息填写、以及评价基础数据填写、最终形成评价建议。并可输入专家的评价建议,形成专家评价意见库,当遇到同类或者相似问题时,根据构建的评价体系,可自动生成评价建议,将评价建议储存至评价意见库。主要包含两个模块。
前端开发:设计UI界面,实现交互功能,界面包含照片采集模块,视频采集模块,原始数据记录模块,报告模块、查询模块等功能,设计能够适应不同屏幕尺寸和分辨率的界面,确保应用能在window操作系统的设备上正常运行和显示,对前端代码进行性能优化,提高应用的加载速度和响应速度。
软件界面(图片仅供参考)
后端开发:
A.功能需求方面:构建系统逻辑,处理数据请求和存储,后端逻辑根据填写的原始数据自动计算最大值与平均值以及根据提供的逻辑公示进行自动计算,并根据四舍五入的逻辑填写最终取值,对于勾选项目,用打“√”、“×”、“——”进行填写。生成文档格式的评价记录,并与提供的模板一致,自动生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与记录在每一栏一一对应,并通过逻辑算法将填写的数据与设定的标准值进行比对,将评价记录的最终取值在评价报告的结果栏显示,与现场一致的直接将勾选项目文字体现在相应的栏目,没有此项的在评价报告对应栏用“——”体现。并将不符合项进行加亮显示,评价报告也可以生成文档格式。
B.软件代码及安全: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降低模块之间的耦合度,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编写详细的接口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等。
(二)知识产权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包括软件代码等所有跟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至少1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和1篇文章的撰写。
2.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保密要求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中标人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其他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一年的软件更新及质保服务,质保期若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需在24小时内完成响应,并在5日内完成质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验收方式
1.软件系统开发完成后,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所完成的软件开发系统进行评估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招标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正式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费用。
八、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开展项目,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不能按时开展的,工期每延误1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授权委托书(若有,格式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1.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 邮编:(略)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略)
3.监督电话:(略)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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