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合江临港化工园区气体防护站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略)(略)
项目名称:合江临港化工园区气体防护站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0,26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险车”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截图或证明资料扫描件。
采购包2:
(1)1、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描述:(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①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②供应商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以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败网一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1108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江县大桥镇桥溪小院19#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略)
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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