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
2025-10-20

公告正文

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服务(停车)区综合应急改造工程(第一批)沥青混合料委托加工(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停车)区综合应急改造ZHYJGZ-1标段项目,委托工程设备分公司实施2025年排市服务区、巴东服务区、新洲停车区改造工程,根据项目进展,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服务(停车)区综合应急改造工程(第一批)沥青混合料委托加工(第二次)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设备分公司负责实施的2025年服务(停车)区综合应急改造工程项目排市服务区SMA-13沥青混合料(辉绿岩)+抗油污剂、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高模量剂、AC-13C沥青混合料(辉绿岩)材料加工;2025年服务(停车)区综合应急改造工程项目巴东服务区SMA-13沥青混合料(玄武岩)+抗油污剂、AC-13C沥青混合料(玄武岩)、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材料加工;2025年新洲停车区匝道路面改造工程AC-13C沥青混合料(辉绿岩)、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AC-25沥青混合料(石灰岩)材料加工。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沥青混合料材料加工、试拌、装车等与完成沥青混合料生产供应和提供相关服务(配合服务、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沥青原材料、抗油污剂、高模量剂、纤维由甲方供应,详见《甲方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本次采购为第1、2合同包(第二次)采购,具体内容见附件1。

2.3 供货起始时间:计划工期1个月(2025年10月),根据现场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保证期12个月。

2.4 供货地点:杭瑞高速排市服务区、沪蓉高速巴东服务区、武英高速新洲停车区。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拟供材料(货物)检测报告,质量指标要求详见第六章,并将随业主及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不能承接相应类别任务。

3.5.3 有如下不良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不良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用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团黑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6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此次采购是对本项目的第1合同包、第2合同包进行第二次采购,具体内容见附件1。同一申请人(第3合同包的成交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最多可以同时对2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申请文件,但仅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由采购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申请人成交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略))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申请文件的递交开启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4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本项目线上递交申请文件,但需各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10月24日14时00分到达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联系方式:(略)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

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材料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供应路段

备注

第1合同包

SMA-13沥青混合料(辉绿岩)+抗油污剂

t

3184.86

杭瑞高速排市服务区

甲供沥青、抗油污剂、纤维原材料

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

t

2129.42

甲供沥青原材料

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高模量剂

t

4094.81

甲供沥青、高模量剂原材料

AC-13C沥青混合料(辉绿岩)

t

1654.94

甲供沥青原材料

第2合同包

SMA-13沥青混合料+抗油污剂(玄武岩)

t

4352.39

沪蓉高速巴东服务区

甲供沥青、纤维、抗油污剂原材料

AC-13C沥青混合料(玄武岩)

t

1629.63

甲供沥青原材料

AC-20C沥青混合料(石灰岩)

t

8120.87

甲供沥青原材料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混合料加工或建筑材料销售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销售);

2.提供申请人拌合站至排市收费站入口行车距离。

第2合同包

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混合料加工或建筑材料销售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销售);

2.提供申请人拌合站至兴山收费站入口行车距离。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提供拌合站至收费站入口的高德地图导航路线(高德地图手机APP设置要求:①输入拌合站(公司)名称);②选择车型为货车;③设置车型为重型,总重量49吨,以距离最短路线距离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4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7月、8月、9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7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盖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申请处理。

第2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7月、8月、9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8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盖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申请处理。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3年承担过1个金额不少于240万元的类似材料加工或供货业绩。

第2合同包

近3年承担过1个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材料加工或供货业绩。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申请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2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申请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合同包号

设备名称

型号(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1、2合同包包

沥青拌合楼

2000型及以上

1

装载机

ZL50型

2

标准化实验室(含试验检测设备)

/

1

注:申请人需按表中要求填报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数量,不得低于本表中最低数量要求。其中沥青拌合楼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采购合同或租赁经营合同,否则不予认可。装载机、标准化实验室提供实物照片,成交后采购人作为履约检查依据进行核查,不满足将取消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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