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 11.9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等有关规定,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就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大楼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CG2025YX-076

2.项目名称: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大楼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略)元;

5.最高限价(元):(略)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逾期不予受理),上午8:30-11:30时,14:30-17:0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招标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3.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将下列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邮箱(略)5@qq.com。

3.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法人(负责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参照附件4);

3.3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磋商活动。

4.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一定是合格的供应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2.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2025年10月23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补充公告形式于2025年10月24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发布公告。

八、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略)(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鸿图路39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何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略)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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