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安局办案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其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Q(略)00(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公安局办案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其他项目,已由汾
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投资发{2025}4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为汾阳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汾阳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项目扩建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其中办案区建筑面积850平方
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215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问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主要建
设内容为室外地面回填处理,配套雨污水管网接至市政管网工程及给水管网、
消防管道、暖通管网等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
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竣工
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总投资额:2297.24万元
资金来源:汾阳市财政资金
建设地址:汾阳市南关社区汾阳市公安局院内
建设期限:12个月(365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方单位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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