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华大学食堂校内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需求:根据采购人提供食堂可供校内配送的相关资料,进行线上订餐平台的菜单上传、订单接单、订单配送、退单处理、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宜。配送范围为学校指定区域(并可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调整)。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对配送服务项目人员进行招募(必须配备驻点负责人)、培训、管理及健康证办理,规范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全部的薪资、保险、赔偿等费用,对配送服务项目全部人员的人身、交通、治安等各类安全责任负责并承诺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保证配送人员的能力适合,配送服务全程统一穿着工作服。
2.配送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送餐保温箱、取餐柜、接单小票打印机等由投标人提供,所有权属投标人(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后10天内,由投标人拆除设备,恢复原状并撤离现场。逾期则由采购人自行处理,投标人承担处理费用)。交通工具、送餐保温箱、取餐柜及相关设备须按照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及时清洁、消毒、维修、维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采购人校园内产生的水、电费(包括但不限于取餐柜电费)、网络信息费等由投标人按实支付,收费标准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需开设线上订餐平台(食堂提供餐品的名称、规格、售价等信息),实现用户自助下单点餐、付款结算、餐品评价、配送服务评价及服务监督等功能。线上订餐平台的维护以及相关硬件的保养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负责将食堂制作完毕的餐品(餐盒由食堂提供、餐贴与食安封签由投标人提供)送达至取餐柜或用户手中。对于用户选择取餐柜自提的,投标人应确保餐品送达取餐柜之后1小时内取用,否则投标人须将餐品按逾期食品进行处理。因投标人逾期配送或其他原因导致用户食用逾期餐品,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食堂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因食堂原因导致投标人逾期配送,食堂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损失由食堂承担。
6.投标人建立线上客服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发生疑问或投诉。
7.投标人与采购人每天进行订单对账并结算,投标人将扣除平台费用后的结算款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为防范采购人的风险,投标人需支付风险保证金20万元,当投标人不能支付结算款到采购人账户,采购人有权用风险保证金冲抵结算款,并停止配送服务。合同期内投标人无按期支付结算款的情况,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8.已结算的订单发生退款,由投标人按照用户要求先行退款,投标人与采购人结算时按以下情形在下一次结算时处理:
(1)因投标人配送时间出现问题,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的,退款由投标人承担。
(2)因投标人配送过程中出现诸如餐品受到污染、变质或分量减少等导致餐品质量或安全出现问题的,食品安全责任及退款等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因采购人食堂制作的餐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安全责任及退款等由采购人食堂承担。
9.投标人保证采购人能够自行查询食堂每日配送额、平均配送速度、餐品评价、投诉及餐品喜好分析、经营情况分析、服务质量分析等报表。
10.投标人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无条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管理并妥善处理有关建议。对被卫生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税务部、人力资源等部门查获违规,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同时采购人可给予适当处理。
11.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食堂的各类活动。投标人开展的运营活动,必须提前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12.采购人不承诺投标人的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师生需求、学校规划等,新增服务商。
13.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始正式配送服务的运营。
14.服务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采购人评价合格后进行续签,若评价不合格,采购人单方面终止合同。
1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合同期内投标人无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期内投标人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全部扣除后,采购人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声明、报价明细表(平台服务费、配送费)。
(2)技术部分: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包括对项目需求分析理解、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流程、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8)投标人应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提供 2022年7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
(9)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方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须提交PDF盖章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投标文件有差异,正本为准。
2.投递要求:
投递时间:截至到2025 年 10 月 27 日9时;
投递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第一食堂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略)。
投标人应在材料投递截止时间前将文件提交到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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