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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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略)01G(略)A01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改造项目设计(南行审立项字【202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区财政配套及申请政府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南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总长约为61公里,路面宽度4-7m不等,拟新建、对病害严重的路面进行挖除重建,拟对病害较小的路面进行挖补处理;并增加路灯照明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涉及建设里程包括:和阳镇1.5公里、河郭镇6.7公里、史召乡13.2公里、贾宋镇 5.73 公里、郝桥镇 11.16公里、三召乡6.85公里、三思镇7.06公里、阎里乡8.8公里。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如遇甲方工作调整,设计周期顺延)。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8 00:00至2025-09-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25-09-17,集中地点:null;投标预备会时间:2025-09-17,地点:/;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邢台市“双盲”评标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提出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刁栋,受理电话:(略));河北九辰建设管理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大勇,受理电话:(略),邮箱:hbjcjsglgc@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略) 电子邮箱:jtj(略)@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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