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2025年部分报废机动车、工程车辆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8-FW258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2025年部分报废机动车、工程车辆回收处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回收处置服务商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所属资产中已经批复报废的105台机动车、工程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2.2招标范围:处置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九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资产中已经批复报废的105台机动车和工程车辆。
2.3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管辖油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略))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4设备要求: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有独立的旧汽车拆解车间(以厂房照片和产权证明为准,厂房为租赁的,增加提供租赁合同),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并作出承诺。
3.5黑名单要求: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车辆保险。(包括: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中标后在车辆出场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提供完整的注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报废机动车辆禁止流入社会市场承诺书。
3.11投标人除具备一般车辆的拆解能力外,应具备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原油罐车)的拆解能力(提供相应的拆解方案及安全措施)。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略)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略)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略)#/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略)#/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略)“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略)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王燕青 | 联系人:刘宇飞、刘栋 |
电 话:(略) | 电话:0951--(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uyufei_xa@(略)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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