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昭通页岩气示范区绿色矿山建设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要求,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证照合格有效、近3年内正常生产、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低于3年)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对生产矿山在办理矿权延续、变更手续时,应明确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和要求。昭通页岩气示范区涉及三个采矿权(四川叙永-古蔺地区太阳-大寨区块页岩气开采、四川川南地区筠连YSL1和YSL15井区煤层气开采)。 2.项目单位 鉴于采购人内部管理关系,供应商需根据项目施工区域及预估工作量划分,分别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签订合同,项目不分标段。 3.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 4.谈判控制价及组成 该项目设置控制总价(略)元(含税),主要包含四川叙永-古蔺地区太阳-大寨区块页岩气开采绿色矿山和四川川南地区筠连YSL1和YSL15井区煤层气开采绿色矿山,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四川川南地区筠连YSL1和YSL15井区煤层气开采)为(略)元(含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叙永-古蔺地区太阳-大寨区块页岩气开采)(略)元(含税)。 5.实施地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 6.实施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目单位: | 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服务商本项目要求参与谈判的相对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2.业绩要求 服务商应有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相关绿色矿山申报工作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创建成功通知/名录)。 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谈判的或进入承包商黑名单的情形;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 5.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组人员至少包括: 服务商单位至少有3名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参与过相关工作,且从事此项工作满2年,需提供编制页或证明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等证明为本单位员工)。 6.其他要求 6.1 服务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服务商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6.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加《昭通页岩气示范区绿色矿山建设服务项目》谈判的服务商,请于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内将附件《确认参加谈判通知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fzcgxncqc@(略),并电话通知联系人。 2.已发送《确认参加谈判通知书》的服务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箱:fzcgxncqc@(略)完成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建议于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如在截止时间内未按照要求通过邮箱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谈判。 3.谈判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孙佳慧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1)
附件:确认参加谈判通知书.docx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