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我司负责施工的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维护疏浚项目,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现采取询比采购方式选择技术服务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情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维护疏浚项目。
2.项目地点:珠海高栏港区南水装备区。
3.技术服务范围:
3.1本次技术服务范围为码头港池维护疏浚后的生态补偿,包含海域环评验收和增殖放流验收报告。
本次港池疏浚范围为:总疏浚方量约(略)m3 ,疏浚工程范围包括1#码头前港池所有区域,疏浚水深约至在10~11米。
3.2主要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具体要求参加海洋环评报告条款条件为完成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证明文件,实施增值放流等海域生态补偿,海洋环评验收且保证不影响整体环评验收。负责办理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增殖放流等海域生态补偿,海洋环评验收并取得海洋环评验收有关证件。过程中所有相关费用默认包括在报价中,风险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须综合考虑慎重报价。
3.3工期要求: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海域环评验收-增殖放流验收报告,具体实施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二、供方选定原则
本项目以合理最低价为供方选定原则。
三、报价方式
1.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甲方”)的询价要求报价。
2.甲方视为乙方在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考虑了全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报价,经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价格不得作任何调整。
3.乙方不含税报价包括本项目具体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进、退场、施工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办证费、措施费、价差、税金、风险、保险及配合政府部门的检验检查等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款项支付
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支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交审批完成的验收报告及付款申请,甲方在接到有效的报告原件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支付款。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有关票据贴息费用。在乙方收到由甲方委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款项或汇票时,视同甲方完成支付义务,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甲方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报价人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设计文件要求实施技术服务,并向甲方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格报告。
六、询价人责任
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 、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工程技术服务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0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及联系人: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124号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收件人:方俊凯;联系电话:(略)。
3.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包装须张贴报价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
5.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扫描件U盘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收件地址(密封件最外层表面须粘贴报价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及粘贴外包装封面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文件处理。
九、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十、报价技术咨询、图纸获取及施工现场踏勘联系方式
项目部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陈经理;电话:(略)。
十一、附件:报价文件。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码头港池维护疏浚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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