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 5.4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显微镜比价

项目编号: BJCG(略)0(略)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报价截止时间:2025-10-24 09:00:00

项目预算(元):(略).00

联系人:田老师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48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1显微镜生物光学显微镜
奥特光学

SMART
台10否 是 是
1、光学系统:无限远色差校正光学系统;2、放大倍数:40X—1000X;齐焦距离≤45mm;3、目镜:大视场高眼点目镜10X,视场直径≥22mm; ★4、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4X/0.1(减光),10X/0.25(减光),40X/0.70(弹簧),100X/1.25(弹簧,油);要求4X/10X物镜配备减光物镜,高倍(40X/100X)、低倍(4X/10X)物镜间转换无需亮度调节,其中40×物镜工作距离≥2.8mm。40X观察时不用担心粘油或者染色,防止40X被污染而损耗;★5、安全照明电路:≥3W LED冷光源,工作寿命至少1万小时以上;不高于5-12V低电压输入(手机充电器也可为显微镜供电),确保产品用电安全(可使用充电宝、手提电脑、车载充电等外置电源供电);每次开启电源开关确保光源亮度处于最低值,即可保护人眼,也可减少开机瞬间大电流对灯泡的冲击;6、 蝶式双目观察镜筒组:双目镜筒观察倾斜角度 ≥30°,目镜镜筒(铰链部分)可360°旋 转,铰链式镜筒为蝶式结构,上翻后可提高眼点高度≥44mm,适合不同坐高的使用者。瞳距调节范围≥48mm~75mm; 7、物镜转换器:内倾式四孔编码转换器,有亮度记忆功能,带防霉装置;8、机械移动载物台,面积≥145 mm×140 mm,移动范围≥76 mm×52 mm,游标刻度≤0.1mm,双片夹结构;9、聚光镜组:可升降式阿贝聚光镜,双数值孔径NA≤ 0.9/0.13,高倍物镜(40X、100X)、低倍物镜(4X、10X)可选用不同数值孔径进行观察,可达到样品的最佳效果;带刻度的可变光栏;10、粗微动同轴式调焦且低手位操作, 行程≥26mm,微调精度≤2um,设有防下滑装置及粗调松紧装置,配有调焦上限位装置;11、所有光学部件均经过防霉处理;12、镜臂支架采用开口式,能从主机背面观察切片,方便观察操作;13、安装培训:设备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根据用户时间安排,2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测试工作。现场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控制工艺等理论培训及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运行参数调整、设备故障排除、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14、售后服务:终身维修,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实施维修服务。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可享受到终生的免费咨询服务,每年提供两次设备上门巡检,检测设备运行正常;15、装箱配置单:(1)显微镜主机1台 (2)目镜2只 (3)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 4X、10X、40X、100X各1颗 (4)聚光镜1套 (5)保险管3只 (6)附件1套16、报价包含成本、包装、制造、运杂、装卸、利润、保险、人工、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7、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邮寄、物流运输等)送货方式。全部招标参数一对一逐一响应的承诺函加盖公章,“★”号指标必须满足,需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条款直接废标,非★条款不满足三项及以上(含三项)直接废标。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略)-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略))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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