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管弦乐团训练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管弦乐团训练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采购。
1.项目名称: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管弦乐团训练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DHZB(略)
3.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 |
1 |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管弦乐团训练服务采购 | 2 | 年 | (略)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至磋商开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竞争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合同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17:3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磋商供应商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获取,本次采购文件每个合同包为300元/份。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5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
9.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 采购人:泉州师院附属小学台商区分校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学堂北街368号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方法:(略)
11.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小冯/张工 联系电话:0595-(略)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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