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略)0(略) | 项目名称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N(略)(略)01 | 标段名称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虎丘区(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5〕6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横越路64、65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等,总建筑面积(略).6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安装、装修工程、室外改造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416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批手续、各阶段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中建筑面积为准)。 注: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91d43d4a-d1ff-4d41-b566-07ebee916c96.html?fzxname=nul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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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虎丘区(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5〕6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横越路64、65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等,总建筑面积(略).6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安装、装修工程、室外改造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416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批手续、各阶段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中建筑面积为准)。 注: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91d43d4a-d1ff-4d41-b566-07ebee916c96.html?fzxname=nul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略)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略)0(略) | 项目名称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N(略)(略)01 | 标段名称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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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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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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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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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虎丘区(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5〕6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横越路64、65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等,总建筑面积(略).6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安装、装修工程、室外改造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416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批手续、各阶段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中建筑面积为准)。 注: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91d43d4a-d1ff-4d41-b566-07ebee916c96.html?fzxname=nul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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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虎丘区(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5〕6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方山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横越路64、65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等,总建筑面积(略).6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安装、装修工程、室外改造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416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审批手续、各阶段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建筑面积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2年10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资料、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审图合格证中建筑面积为准)。 注: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3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代建单位为上海欣逸资管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00至2025年10月27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8086/、(略)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略):8086/jyxx/003001/00(略)/(略)/91d43d4a-d1ff-4d41-b566-07ebee916c96.html?fzxname=null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568号2幢5室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张倍成 联系人:范?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 传真:(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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